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创新和规范政务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发〔2009〕14号
颁布日期:2009-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创新和规范政务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鹰潭市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以及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办法》(鹰效能发〔2009〕1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促进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开创政府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深入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形成符合各地特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加强政府信息分类界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主动公开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逐步拓宽公众依申请渠道。建立政府机关文件目录的备案制度。

2.做好重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重点梳理今年以来的信息,并由近及远,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各级政府及其机关重点做好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区域重大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决策或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公务员录用和领导干部选拔考核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3.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全面公开。按照《鹰潭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办法》,对我市清理、精减后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包括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必需要件。

4.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通过总结工作经验和开展试点,逐步形成文件在产生过程中即明确是否公开的工作制度,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5.探索研究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探索采用向社会公示、开听证会、专家咨询等形式,就拟作出的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和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等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先行推动各部门将重大决定草案的公开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

6.编制《指南》和《目录》。要采取网上调查、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及《目录》和《指南》的调整、充实、完善工作。整项工作必须在2009年4月底前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二)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

1.推广使用统一的申请处理格式文本,规范和优化申请处理的各环节。推动政府机关编制申请处理的工作手册,制订申请处理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对可当场答复的申请要当场答复。

2.完善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公开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要书面征询第三方意见。

3.加强调研,做好信息查阅收费制度与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制度的衔接,规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工作。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向各级政府网站送交政府信息的工作。逐步推广政府网站代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模式,开展集中受理。进一步加强市和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做好政府信息接收、整合及联网共享工作,为各政府机关开展相关政策咨询工作提供交流平台。

2.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公众需求量大、申请公开量集中的政府信息加强梳理和归类整合,建立相关事项的服务专栏。有涉外业务的部门,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双语服务。“中国鹰潭”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各单位上网信息的整合,完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建立健全全市政府信息搜索引擎。

3.加强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各级政府机关就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继续发挥“市长信箱”的咨询功能,为公众提供“一线式”咨询服务。

4.进一步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政府信息公开作用。

5.推动县(市、区)政府开拓便民的信息公开形式。各县(市、区)设立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集中受理点,理顺查阅点和受理点与区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综合查阅、咨询和申请受理工作。利用市民信箱、社区信息苑、农村信息服务站、便民小册子等,将信息公开延伸到社区、居委会、街道一门式办事场所,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加强基础性工作

1.完善和加强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和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咨询研究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协调,适时编制相关具体解释口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08〕155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各级各部门“一个机构承担、一位领导同志负责”的体系。

2.加强监督评议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按照《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鹰府办发〔2008〕48号)要求,年底开展全面检查考核。

3.做好统计分析和年报编制工作。按照《规定》,在2009年3月31日之前向社会公布2008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和各政府机关年度报告。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计分析功能,加强数据汇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月度统计和分析工作。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逐步纳入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培训;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释义,继续加强对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

5.加强工作交流。通过组织考察、举办经验交流会、建立内部信息工作平台等方式,加强市内外工作交流。

四、工作步骤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稳步实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现在起到今年3月底以前,按要求,完成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依法公开。第二步,从4月份开始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9年3月31日完成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并在“中国鹰潭”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相关人员进行再培训。

(二)4月份开始,按照已经制定的指南和目录、内容保障工作方案,对全年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审查、填报并予以公开。

(三)12月中旬,以《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龚著宝牵头,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佳海、市监察局副局长林太贵、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吕国南、市信息办主任胡海俊负责,由吕国南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乡(镇)同步推开。市政府负责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指导,县(市、区)负责县直部门及各乡(镇)的督促、检查、指导。

(二)责任分工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公开工作,并负责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市监察局牵头,市信息办配合按照考核办法开展监督评议;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调查、处理和统计投诉举报工作。

3.市保密局牵头,市档案局配合,指导各机关确定政府信息中保密信息内容的界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免予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对上报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4.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配合,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法律、法规上的服务与支持;指导、推进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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