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政办发〔2013〕38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现将《呼伦贝尔市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呼伦贝尔市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关于“要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提高本地蔬菜产量;建立外来蔬菜绿色通道,减少流通环节;加大冬季仓储物流基地和平价超市建设,平抑菜价。”的要求,为保障我市蔬菜的有效供给及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制定2013年全市发展蔬菜产业的实施方案。
一、发展蔬菜产业的思路和目标
我市发展蔬菜产业的总体思路是: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地缘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转变蔬菜产业发展方式,着力完善优势产区基地布局,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市场流通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
发展目标:通过稳面积、增单产、调结构,实现数量充足、品种多样,同时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在稳定露地蔬菜种植20万亩的基础上,重点发展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到2013年10月底全市新建设施蔬菜温室大棚5000亩。其中温室850亩,大棚4150亩,使设施蔬菜面积达到2万亩,设施蔬菜的产量达到10万吨;新建平价超市(平价柜台)76个;力争在全市改造、新建蔬菜农贸、批发市场15家,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3个,新增蔬菜保鲜库12座;培育或引进蔬菜加工企业3个(海拉尔、扎兰屯、阿荣旗各一个)。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流转顺畅、竞争有序、高效率、低成本、低损耗的现代蔬菜流通体系。在稳定菜价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
二、发展蔬菜产业坚持的原则
发展蔬菜产业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国家自治区规划投资的建设项目,以各地政府为主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为“菜篮子”稳定发展和保障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既要稳定发展城郊蔬菜生产,又要加大优势区域蔬菜基地建设力度;既要防止市场供应短缺,又要防止生产过剩;既要使菜价总体保持合理水平,维护消费者尤其是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利益,又要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坚持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的原则。在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基地,稳定提高产量,确保质量。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产销衔接和市场预警机制,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菜篮子”长期稳定发展。四是坚持无公害和品牌战略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市气候、土壤、水源、环境等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和绿色蔬菜。注重品牌建设,提高市场占有率。
三、建设任务和布局
(一)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任务
全市新建设施蔬菜面积5000亩,其中温室850亩,大棚4150亩。实施重点区域为:海拉尔区、阿荣旗、扎兰屯市、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在每个新建100亩以上规模的蔬菜基地建设一个育苗中心。
其它各旗市所在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新建设施蔬菜规模。新建的设施蔬菜基地为便于形成规模,要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集中管理。建设规模要以100亩为单元,逐步形成千亩以上的种植区域。建设的主体应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为主。鼓励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地的企业和种植大户来发展蔬菜种植。
(二)蔬菜流通领域建设任务
要按照“整合资源、强化功能、提升档次、规范管理”的要求,在没有蔬菜批发市场的旗市建立1个区域性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扶持2-3家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龙头企业(其中海拉尔区新建1家,阿荣旗完善1家),使其做大做强。力争在全市改造、新建蔬菜农贸、批发市场15家(其中海拉尔区续建1家,新建2家;陈旗扩建1家;牙克石市新建1家;鄂温克旗改建1家;额尔古纳市改建1家;莫旗新建1家,改建1家;鄂伦春旗续建1家;新左旗新建1家;新右旗改建1家;阿荣旗续建2家;根河市改建1家),3个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新增蔬菜保鲜库12座。通过调整布局、优化环境和管理升级,使全市蔬菜市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良好的蔬菜市场体系。
(三)蔬菜平价销售网络建设任务
全市建设76个蔬菜平价店(平价柜台)。
运营方式: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方式,以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费用为核心,以政策优惠为支撑,以超市、社区网点为载体,通过“农超”、“商超”对接等方式,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
(四)蔬菜加工企业建设任务。
在海拉尔、扎兰屯和阿荣旗分别建设1个蔬菜加工企业,进行脱水、腌制、保鲜、冷冻等深加工。以免扩大蔬菜生产规模后蔬菜集中大量上市时造成卖难问题,影响农民收益。
四、建设进度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1月—3月上旬,召开全市设施蔬菜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今年蔬菜产业建设任务。各地组织专门的人员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并筹集资金,规划落实准备实施各项工程。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阶段。从3月下旬到10月底为建设期。各地要按照建设任务,集中施工建设,力争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当年见效。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开始对全市蔬菜产业建设任务进行考核。
五、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成立发展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办、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各地也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领导小组。市政府与相关旗市区签订蔬菜产业发展目标责任状,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相关旗市区政府必须强力推进,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二)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发展规划。各地要在分析蔬菜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市2013-2015年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三)多渠道争取资金项目,整合各方面资源,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在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中,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发改委负责争取蔬菜建设项目和资金,财政局负责整合各项目资金,解决贷款贴息,并监督资金使用;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部门提供贷款,国土局负责项目区土地整理工作,商务局负责流通环节及市场建设、农超对接工作,水利局负责建设蔬菜给水设施及滴灌工程,农牧业局负责全市蔬菜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指导、督查,蔬菜种植安排和技术指导,保证各品种种植面积和比例。
(四)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引导农民、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对蔬菜产业的投入。为有效、快速推进,调动各方面建设的积极性,同时保证种植规模,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市政府将对集中新建100亩以上温室大棚和批发市场、仓储设施、物流运输由各地以项目建设的形式进行申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重点扶持。平价柜台的建设方式和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补贴资金来源:一是自治区蔬菜产业补贴资金;二是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三是价格调节资金;四是土地收储资金;五是市和旗市区财政资金。为鼓励引导新建的温室发挥作用,在提早延后生产中给予取暖补贴和育苗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旗市区确定。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地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加大招商力度,吸引资金参与蔬菜生产、销售、运输、加工、储存、出口等各个过程,最大限度的发展我市的蔬菜产业,达到降低成本、保障供应、增加收入的目的。
(六)加强产销衔接及价格调控。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促销及品牌展会活动,为密切产销关系提供广阔平台。扶持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健全蔬菜产品产销网络,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品牌化营销。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个别品种、局部地区蔬菜供过于求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等产地收购,异地远销,保护农民利益;供不应求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促进增加生产,平抑市场价格。
(七)推动落实蔬菜产品应急储备制度,指导各地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储备体系,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市场剧烈波动,努力促进蔬菜产品市场均衡供应。坚持贮菜于库、贮菜于棚、贮菜于地相结合,既要重视发展设施蔬菜、速生菜,增强应急供应能力,又要重视白菜、萝卜等大宗蔬菜的储备。同时依托蔬菜运输、贮藏保鲜、流通等骨干企业,逐步建立并完善蔬菜应急调运体系。完善蔬菜应急投放制度,规范应急投放程序,确保投放渠道畅通。
(八)强化服务措施,加强技术支撑。采取办培训班、电视讲座、发辅导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技术服务;建立科技帮扶机制,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实地指导;加强信息服务,及时提供菜价、气候、虫情、灾情报告。各旗市区政府和农牧业、科技等部门要积极与区内外农业技术部门合作,聘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种植能手,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指导提高农民种植技术水平,提高蔬菜产品科技含量。鼓励农业系统的技术人员在项目区内承包经营,带头种植,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熟化集成、组装配套和示范推广力度,加快成果转化应用进度,建立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
(九)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考核力度。将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蔬菜生产供应列入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对于建设好的旗市区适当给予奖励,差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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