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驻市军警部队干部随军家属随调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驻市军警部队干部随军家属随调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委议军会议精神,为切实解决现役军官后顾之忧,市双拥办对驻市军警部队符合随军随调情况的家属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8名随军家属进行了具体安排(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随调政策的连续性,此次随调主要按照对口调入和尽量按所学专业,调入到对口或相近单位。

二、各接收单位有空编的,用现有编制解决;没有空编的,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解决。

三、各接收单位要高度重视随军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随军随调家属。要及时为随军随调家属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在8月底前办理完毕。在安排随军随调家属工作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到随军随调家属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四、随军随调家属不服从随调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随调资格。

附件:驻市军警部队干部随军家属随调计划表

http://bgt.tongliao.gov.cn/nzcms_show_news.asp?id=5314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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