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0〕233号)印发以来,全市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上下联动,基本建成了纵向贯通市、县(区)两级,横向连接各级政务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网上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增加。但部分县(区)的政务外网目前尚未延伸到同级政务部门,个别县(区)随意拆除、更改核心集成设备,已经影响了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完整性、可用性,如不尽快完善,将影响全省和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业务部署。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函〔2014〕234号)的要求,现就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电子政务外网是国家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各级政务部门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网络支撑平台。目前,国家统一建设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建成国家级平台并投入运行,要求地方平台于今年年底建成,纵向贯通国家、省、市、县四级,横向联通各审批部门。正在筹划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库、社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等业务应用系统,也要贯通国家、省、市、县四级。我市远程教育、医疗卫生等应用系统都需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部署到县级。总体看,随着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部署在政务外网的业务应用系统将越来越多,政务外网发展已经进入应用系统快速扩张期。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提高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支持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高度,提高对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外网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规范,加快完善本地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确保省上和我市统一建设的重大业务应用系统顺利向下延伸。
二、配合做好市级城域网的升级改造工作
由于电子政务外网承载的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增加,电子政务外网市至各县(区)原有的2M带宽已不能满足业务需要。市政府办公室正组织实施网络扩容升级工作,将连接各县(区)骨干网的带宽由原来的2M升级至40M,各县(区)要积极配合,支持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工程改造工作。
三、加强政务外网的运行维护保障和管理
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网络运行维护的管理和责任,稳定运维管理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运维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健康运行。
四、加快电子政务外网的业务应用工作的全面开通
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已于2011年7月实现了市至六县(区)的网络开通,截至目前,市级已有12个单位开通电子政务外网的业务应用。各县(区)需在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规划的数据框架下,按照通知要求,在12月20日前务必开通横向业务应用(各县(区)信息中心机房到政务部门之间的网络开通)。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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