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海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2014〕86号
颁布日期:2014-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海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4年海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介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2014年海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推介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的一系列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立足海东撤地设市步入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阶段性特征,围绕“三年初具城市形态、五年形成城市功能”目标,进一步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推动新型城镇化步伐,拉动经济增长,市政府决定举办2014年海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介会(以下简称“推介会”),吸引更多省内外资本投资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挥投资拉动作用,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项目推介为载体,大力宣传海东撤地建市和开展东部城市群建设成果。

按照城市新旧城区统筹建设的原则,对海东市主城区及四县旧城改造项目进行详细设计,在控制开发强度、风貌及空间布局等相关内容方面设定具体开发条件的前提下开展推介工作,做到积极吸收社会力量推动城市建设和有效加强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相结合。

本次推介项目建设时限为2014-2017年,包括核心区(平安、乐都)9个片区,其他四县20个片区,总占地面积2751万平方米;计划拆除1222.62万平方米,新建面积1116.9万平方米,涉及农户124100户,占地447万平方米;总投资335.3亿元;五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1116.9万平方米,受益人口45万人。

三、活动安排

时间、地点:6月27日(星期五),省会议中心(暂定)。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5月20日至6月15日,各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策划包装(划定地块、完成详细设计、提供出让条件)。

(二)6月10日至6月25日,各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分别开展先期推介洽谈等活动,争取更多的项目签约落实。

(三)6月27日上午,举行2014海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

1、9:00—11:10,各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设置展位进行项目展板(含棚户区房屋现状、环境等情况照片)介绍、推介和洽谈。

2、11:10—12:00,举行活动大会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签约仪式。

主要内容:领导致辞、客商代表发言、签约仪式。

四、推介及签约项目重点

本次投资推介和签约项目涵盖海东市一区五县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主要为已经认定和比较成熟的改造片区。

五、参会企业

省内外有意愿参与海东建设的房地产重点企业、已与各县(区)达成意向开发协议的房地产企业。

六、组织机构

本次推介会主办单位为海东市政府,协办单位为省房地产协会。

为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2014年海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介会筹备组,筹备组下设办公室及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协调各专项小组筹备工作。

(一)筹备组

组长:王发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玉学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国林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米林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永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马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元斌市财政局局长

张贵诚市工信委主任、招商局局长

莫晓珍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刘贵尧平安县政府副县长

孙瑞平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牛得海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张发祥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韩昌龙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二)筹备组办公室

主任:王国林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兼任)

副主任:邓生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范海勤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按照组委会要求,统筹协调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推介会相关工作准备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专项工作小组

1、会务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调落实领导讲话稿、大会主持辞,负责编制大会议程安排、会议场馆安排和布置、车辆组织,发放会议资料,邀请省、市相关领导,现场接待签到,编制会议费用预算等。

2、项目组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项目的准备和落实工作,协调各县(区)和项目单位客商的邀请,落实客商代表发言,大会推介、签约项目的收集、审查、选定、统计和跟踪落实,大会推介项目的编撰和印制,组织项目推介会和签约仪式。

3、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全面宣传海东东部城市群建设情况、核心区规划实施情况,编制大会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宣传资料上网,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报道,组织协调新闻采访活动,撰写新闻通稿和大会总结等材料。

6月15日前,请各有关单位将专项小组人员名单报送筹备组办公室,联系人:沈进,联系电话:8612125(传真)。

七、会议规模

预计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约110人,其中市级领导5人,市直单位负责人10人,县(区)政府领导6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18人,投资客商和项目单位代表约60人,记者及工作人员约10人。

八、筹备事项

(一)推介及签约项目的落实

1、推介及签约项目由各县(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等部门落实。活动计划安排详见附件1。

2、项目收集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等部门负责,6月15日前将拟推介、签约项目上报项目组集中。相关项目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

3、项目整理汇总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6月20日前对收集的推介和签约项目进行审查、挑选和汇总,选出上台推介、签约的项目,并报市政府审定。

4、上台推介和签约的项目落实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的上台推介项目,在6月25日前组织项目单位完成多媒体推介资料,并落实推介代表;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的上台签约项目(含银企合作项目),在6月25日前落实签约代表,编制签约项目的程序,准备好签约文本,并将推介和签约项目的文字简介资料交宣传组。

(二)嘉宾邀请

由筹备组统一制作请柬和回执,负责邀请省、市领导、专家等嘉宾;投资客商和项目单位由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邀请。

(三)宣传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省市相关新闻媒体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四)活动费用

活动费用由市财政安排。

附:1、活动计划安排;

2、相关项目填报格式。

附件1:

活动计划安排

原则上初步拟定的所有项目进行招商(视实际情况确定)。

一、9:00—11:10,各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设置展位进行项目展板(含棚户区房屋现状、环境等情况照片)介绍、推介和洽谈。

二、11:10—12:00,举行活动大会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签约仪式。

主要内容:领导致辞、客商代表发言、签约仪式。

附件2:

相关项目填报格式(式样)

ⅹⅹⅹⅹ改造项目简介

一、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户数及人口、土地利用权属、影像图)。

二、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停车位、公共配套、用地红线图及出让条件)。

三、项目定位(文字描述控制在100字以内,重点地块需城市设计多媒体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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