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15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15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2015〕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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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15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15〕3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2015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8日
黄南州2015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青防震领〔2015〕2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州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而不备或备而不足”的思想,扎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基础,完善地震应急准备机制,以明确责任、督促检查、保障服务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提升全州地震防御、应对和处置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达到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应急预案。
1.州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要在5月底前完成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分别报州、县政府应急办及地震局备案。应急预案要做到措施明确、程序合理、责任到人、操作性强。责任单位负责人及预案中明确涉及的责任人必须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活动。
2.州县交通、国土、住建、水利、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在5月底前充实完成重点危险区和危险源专项应急方案,并报州县政府应急办和地震局备案。
3.州县政府业务部门在5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医院、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督导,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各地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4.各县政府要在5月底前完成对各乡(镇)政府及社区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或修订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各乡(镇)政府及社区制定或修订的地震应急预案要报县应急办和地震局备案。
(二)充实应急队伍。
1.以继续加强全州重大自然灾害救援支队建设为基础,加强武警、驻军、公安、交通、水利、国土、供电、供水、供油、通信等救援队伍的能力建设,通过更新装备、技能培训、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机动、搜索救援、协调联动和后勤保障能力。
2.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县政府在年内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着力在提升社会面动员水平、开展救援培训、提高组织行动能力方面见成效。
(三)做好应急保障。
1.各县政府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保障工作,落实地震局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逐步建立防震减灾经费投入长效机制,确保防震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2.州、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联系,及时通报和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各县领导小组要在5月中旬前召开地震应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及时查找地震应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促落实工作措施。
(四)开展隐患排查。
1.州、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开展全方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找准隐患根源,优化应急处置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地震危险区突发险情的处置机制。
2.州、县交通部门负责开展交通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危险路段、交通枢纽工程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改造。建立健全运力征集、调用机制、优化调度方案,增强抢通保通能力,保证抢险救灾运输效率。
3.州、县水利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及主要堤坝除险加固措施,完善地震应急抢险工作方案。
4.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要开展抗震鉴定工作,住建部门要对发现的隐患挂牌督办,采取工程措施,逐步消除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和存在地震安全要求的公共建筑隐患。
5.供电、供水、供油部门要开展常规设施检查,制定完善震后快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油的应急方案。
(五)应急准备工作。
1.加强政府应急值守。各县政府及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配备所需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等设备,确保应急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2.充实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州、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优化布局,完善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方案。积极争取省相关部门支持,充实帐蓬、食品、衣物、药品等基本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保证震后灾区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同时,要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储备意识,不断提升震后救灾保障力量。
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逐步解决避难场所的供水、供电、排污储备等设施设备,学校、医院、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保障功能要逐步完善。
4.强化应急基础数据的报送工作。各县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提供涉及震害评估及应急处置对策等基础数据,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完整。
5.提升应急交通指挥调度能力。州县交通部门要根据全州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建立完善震后交通管制方案和抗震救灾专用通道方案,增强抢通保通能力。
6.加强应急通讯网络平台建设。各县政府要加快应急通讯网络平台建设,强化技术手段支持,保证地震灾区信息传输,确保地震现场指挥信息做到准确传输。
(六)地震应急演练。
1.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年内适时组织一次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活动。
2.州公安、民政、住建、交通、农牧、卫生、电力、通信及驻军、武警等行业和单位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具有行业特点、专业性的应急演练活动。
3.各县政府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县域内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活动。
4.教育部门要将地震应急知识纳入中小学日常教学中,确保中、小学每学期一个课时的地震应急知识授课(课本已由州地震局配发全州各中小学),每学年有一次地震应急避险演练活动。
5.各县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组织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要有方案、活动影像记录及相关总结,保证实效,不走过场。
(七)提高建筑抗震能力。
1.州内各类建设工程必须遵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州、县地震局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工程抗震设防措施落到实处。
2.加快推进农牧区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提高农牧区民居抗震能力,促进城乡地震安全均等化发展。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一)加强震情跟踪工作。
根据州地震局制定的《震情跟踪方案》及《地震危险区强化跟踪方案》要求,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实行宏观异常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异常核实规程,对各种前兆异常现象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和及时上报,掌握震情信息,密切跟踪震情形势变化。
(二)加强地震知识宣传。
积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特别要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广大农牧区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四、地震信息管理
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地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及应急新闻处置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舆情监测和引导,有效处置震情、灾情,防止地震传言、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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