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黄南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15〕17号
颁布日期:2015-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黄南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黄政办〔2015〕1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4〕72号),结合我州实际,提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以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推进州县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着力解决推进依法行政的突出问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建设“五个黄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建立并公布州、县、乡(镇)三级政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开主要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编制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职责边界,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督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参与有关工作,严格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证,着力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强化州政府统筹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县、乡(镇)政府执行职责。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出台《黄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必经程序和法律责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黄南州重大民生工程听证决策程序规定》,做到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布后的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议事规则,依法办文办会办事。

(三)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全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精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县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在6月底前聘请法律顾问,县直部门要在年底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以及签订重大合同、实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等事项,都应经过政府法律顾问论证审查。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州、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州、县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前要及时送交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台后要及时报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及同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审查。州、县政府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时限要求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五)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实行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责任制度,各县、各部门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确定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工作。各县政府年内报送法制信息不少于12期,州政府各部门不少于6期。各县、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多渠道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好2015年国家宪法日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积极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推进交通、农牧、林业、水利、商务等系统内部综合执法资源整合,探索食品药品安全、资源环境、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结合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推行“大部门制”改革试点,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整合充实基层综合执法力量,减少州、县两级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基层执法体制。加强州、县两级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健全联合执法、执法争议协调、案件指定管辖、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核等制度,着力整治执法交叉、执法缺位、执法不公等现象。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做好2015年执法证件年审工作,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因工作变动、违法执法等原因调离执法岗位的,一律收回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定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督促州、县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认真落实《青海省行政政执法案卷立卷规则》和《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试行)》,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

(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出台《黄南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其他政府信息一律对外公开。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措施,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州、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尽快挂牌成立州、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管理机构,配齐人员编制,加强培训管理,实施标准化服务。创新审批方式,积极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推行限时办结承诺制,提高执行力。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构建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效能,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建立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实行网上审批、缴费、查询、办证,拓展网络服务功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九)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州、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尽快成立行政复议办案机构,配备相应的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员不少于2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不少于3人。州、县政府建立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机制,将履行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各项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综合预算予以保障。按照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档案室,配备专门的办案交通工具和办案所需器材,保障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好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扩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范围,逐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强化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为2017年通过省级验收奠定基础。

(十)强化法制机构建设。州、县政府要把法制机构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提升机构级别,并在本地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增加人员编制。使州、县政府法制机构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担法制工作职能的内设机构,发挥其在制度建设、政策研究、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乡镇人民政府要整合法治工作资源,明确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并在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乡镇法制工作。

(十一)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2次以上集体学法。州、县政府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三、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督促检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形成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政府法制机构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区各部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考核,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各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考核指标,实施有效考核,以健全评议考核工作机制为抓手,促进政府所属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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