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市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德政发〔2015〕9号
颁布日期:2015-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全市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德政发〔2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31号文件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

1.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建立健全以市级规划为总纲、县市区规划为框架、旅游项目规划为基础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突出“一心三极”,中心城区、平原、武城、宁津以招商引资为手段,以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力争3年内实现新突破,打造全市旅游业发展核心区。强化“一主轴”,齐河、禹城、临邑、平原依托黄河、大禹、书画、三国等文化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景观集群。拓展“两翼”,武城、夏津以黄河、运河、孝德文化为主线,建设景区板块组合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宁津、乐陵、庆云着力开发民俗、红色、商贸、美食等地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体验区和乡村旅游聚集区。到2017年,全市旅游消费总额突破150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3.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

2.加快推进在建旅游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旅游项目的管理、服务、监督机制,全力推进黄河生态文化旅游大观园、庆云古城、四女寺景区、德百温泉度假村、马颊河生态岛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提报省重点项目,每年至少有1个旅游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2015年黄河生态文化旅游大观园要列入全省十大文化产业园区;继续搞好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乐陵五十万亩枣林等老景区的升级改造。到2017年,全市建成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达到8家以上,3A级景区达到15家以上,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建设成为全省原生态旅游景区。

3.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把招商引资作为旅游发展的关键举措,各县(市、区)作为旅游项目招商和落地的主体,要瞄准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引进一批以生态、休闲、养生、健康为主题的旅游项目。中心城区要把温泉养生、文化体验、农业观光等旅游项目作为招商重点,力争尽早实现突破。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策划3个以上旅游招商项目,新引进投资超5亿元的旅游项目不少于1个,其中开放营业1个。

4.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双试点”为契机,依托景区、园区和社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实施环城市游憩带和县域乡村旅游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加快旅游扶贫开发,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培育黄河人家、运河人家、书香人家、状元人家、枣乡人家等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2处集中连片发展的乡村旅游区,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打造乡村旅游度假区;全市发展20个特色旅游小镇、30个旅游特色村、300家乡村旅游品牌经营户。夏津、乐陵要创建成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齐河要以全域旅游为目标,争创“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二、整合融合,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

5.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强“德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深挖大禹治水、董子弘儒、桃园结义、四女孝亲等历史文化,打造精品文化旅游项目,讲好“德州故事”;传承杂技、武术、京剧、围棋等人文艺术,策划高水平文艺演出,亮出“德州绝活”;整合地域美食文化,加大德州扒鸡、保店驴肉、平原签子馒头等地方名吃的工艺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传播“德州味道”。加快旅游商品研发,发展旅游购物产业。到2017年,全市建成3条特色休闲街区,5处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7家购物商店。

6.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依托黄河、运河、仙人湖等水系及湿地资源,打造沿河湖生态休闲观光带;依托地热资源,开发与养生养老相结合的温泉休闲产品,发展温泉集群;依托国际自行车赛、全国超级卡车大赛等体育赛事,加快夏津德百运动健康城、乐陵泰山集团体育健康基地、庆云崔口省级体育产业园建设,发展体育旅游。完善提升黄河国际生态城省级旅游度假区休闲度假功能,推进酒店等度假设施建设,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夏津、乐陵、庆云、陵城区要努力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

7.提升研学旅行水平。以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乐陵五十万亩枣林等为重点,打造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以乐陵冀鲁边区革命纪念馆、齐河时传祥纪念馆、宁津《大刀记》拍摄地等为重点,打造“南有沂蒙山,北有冀鲁边”品牌,建设红色旅游教育基地;以太阳谷、泉城海洋极地世界、泉城欧乐堡梦幻世界等景区为重点,打造科普研学中心;以四女寺景区、昌润致中和农场、董子园等景区为重点,打造传统文化教育之旅。每年争创一批省级综合研学旅游基地,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行。

三、转型升级,改进旅游业服务方式

8.加强宣传营销。深入挖掘文化历史资源,准确定位德州旅游品牌和形象。整合会议、会展、节庆活动资源,策划大型文化旅游活动,提高宁津蟋蟀节、武城酒文化节、庆云金山庙会、乐陵小枣博览会等节庆活动的知名度。策划推出适应游客需求,独具特色的“二日游、三日游”产品,聚集人气。依托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广泛宣传德州旅游。积极参与“好客山东”捆绑营销,大力开展网络营销,运用微信、微博、电子商务等新媒体开展市场营销。在交通主干线、车站、城市出入口等场所设置旅游大型公益广告牌,营造氛围,方便游人。

9.完善旅游交通服务。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通往4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公路基本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建立覆盖全市的旅游集散承运网络,在京沪高铁德州客运站建设大型旅游集散中心,有条件的县(市)汽车站要建立适当规模的旅游集散服务区。将通往旅游区的标识纳入全市城乡道路交通规划,2015年全部完成旅游标识设置和完善提升。合理确定出租车保有量,扩大旅游客运车队规模,鼓励汽车租赁公司开展异地租车业务和多元化经营,构建便捷式旅游交通体系。

10.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市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和德城、齐河、夏津、庆云、乐陵旅游咨询服务中心2015年全面开工建设。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厕所和停车场,2016年全市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全面完成旅游厕所的改造提升。各类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求。借助智慧城市建设,提高旅游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2015年各县(市、区)建成县级旅游资讯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旅游网站,重点县(市、区)游客聚集区、3A级及3A级以上旅游景区、3星及3星以上星级饭店、3A级及3A级以上旅行社基本实现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旅游大数据工程建设,推进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环保、餐饮、通信、气象等涉旅数据共享。

11.切实保障旅游安全。各县(市、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旅游安全监管、主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纳入当地统一应急体系,提高快速应急能力。加强旅游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大型娱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加快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齐河泉城海洋极地世界、泉城欧乐堡梦幻世界和庆云海岛金山寺2015年要率先实施。

四、深化改革,增强旅游业发展动力

12.完善旅游综合体制机制。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统一高效的执法、安全和投诉机制,优化旅游消费环境。适时成立市旅游业发展委员会,强化旅游主管部门综合协调职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与市级配套的相关体制机制。齐河、夏津、庆云、乐陵等县(市、区)要积极申报省级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有条件的争取列入国家级旅游综合改革试点。

13.创新景区管理经营体制。扎实推进国有景区改革,规范景区门票价格。鼓励引导旅游景区按照市场需求变化,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期间推出旅游淡季门票,淡季门票价格不高于正常门票价格的60%。对城市二三日游游客和国内外团队游客实行更加优惠的门票价格政策。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举行听证。

14.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按照《德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德政办发〔2015〕4号)相关规定,积极采取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方式,支持旅游业发展。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资本,成立旅游投资公司、旅游产业融资担保公司和旅游资本管理公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支持市场前景好、具有稳定现金流的景区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挂牌,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方式筹措资金。到2017年,全市设立旅游专项基金1个以上,上市挂牌旅游企业和开展门票质押、景区经营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景区各1家以上。

五、完善措施,形成旅游业发展合力

15.落实带薪休假。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每年要对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到2017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目标。

16.强化财政支持。自2016年起,市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重点用于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国家和省市支持服务业、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资金,要向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倾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旅游业发展,做到专款专用。

1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加快发展旅游职业教育,优化专业设置,培育更多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的知识型、专业型、应用型人才;建立旅游专家顾问团,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旅游顾问;建立旅游优秀人才库,通过导游风采大赛、服务技能大赛、民间工艺大师评选等活动,选拔培养旅游优秀人才。建立旅游全员培训制度,每年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500人次的免费培训。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旅游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提升境界。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畴。

18.强化绩效考核。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把旅游业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对旅游强县、强乡镇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实施单独考核。加大省级旅游度假区年度考核力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德州市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

德州市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宜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玖庆副市长

成员:夏连红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连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梁希忠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邵清泽市发改委主任

刘德水市公安局副局长

牛洪春市财政局局长

张千华市统计局局长

曲永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绍省市环保局局长

王圣华市住建局局长

杨毅市规划局局长

冯如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同恩市商务局局长

郭平银市农业局局长

焦玉春市林业局局长

马文喜市水利局局长

杨杰市文广新局局长

王拥军市体育局局长

马传先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孙九鹏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于喆市物价局局长

刘宗斌市旅游局局长

德州市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刘宗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旅游工作,提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副市长杨玖庆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刘宗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黑体为牵头单位,下同)

时间进度

1

建立健全旅游规划体系,优化旅游产业布局,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

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

持续推进。

2

建立健全旅游项目的管理、服务、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在建旅游项目建设和老景区的升级改造,积极提报省重点项目。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旅游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3

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策划3个以上旅游招商项目,新引进投资超5亿元的旅游项目不少于1个,其中开放营业1个。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济合作局、市旅游局

持续推进。

4

加快实施环城市游憩带和县域乡村旅游规划,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单位。

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农业局

2015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

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强“德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持续推进。

6

加快旅游商品研发,发展旅游购物产业。到2017年,全市建成3条特色休闲街区,5处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7家购物商店。

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7

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争创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

市旅游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8

提升研学旅行水平,每年争创一批省级综合研学旅游基地。

市教育局,市旅游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9

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在报纸、电视台开设专版专栏,大密度设置旅游大型公益广告牌,策划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和旅游产品。

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

2015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0

推进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交通标识和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便捷式旅游交通体系。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

2015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1

借助智慧城市建设,提高旅游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旅游信息平台和旅游大数据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

2015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2

将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纳入当地统一应急体系,提高快速应急能力。加强旅游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大型娱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

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13

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

市旅游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14

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和执法、安全和投诉机制,适时成立旅游业发展委员会,强化旅游主管部门综合协调职能。

市旅游局、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15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5

规范景区门票价格。鼓励引导旅游景区按照市场需求变化,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对城市二三日游游客和国内外团队游客实行更加优惠的门票价格政策。

市物价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16

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资本,成立旅游投资公司、旅游产业融资担保公司和旅游资本管理公司。

市金融办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17

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挂牌。

市金融办、市旅游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18

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采取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方式,支持旅游业发展。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2015年度前拿出方案,2016年适时设立。

19

落实带薪休假。与全省同步实现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目标。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持续推进。2017年年底完成。

20

加大财政投入。自2016年起,市县两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重点用于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15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1

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旅游业发展,做到专款专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

持续实施。

22

国家和省市支持服务业、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资金,向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倾斜。

市农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持续实施。

23

加快发展旅游职业教育,优化专业设置,培育更多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人才。

市教育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24

建立旅游专家顾问团,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旅游顾问;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畴。

市旅游局、市人社局

持续实施。

25

建立旅游优秀人才库,通过导游风采大赛、服务技能大赛、民间工艺大师评选等活动,选拔培养旅游优秀人才。建立旅游全员培训制度,组织旅游管理人员外出学习。

市旅游局、市人社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26

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

市统计局、市旅游局

2015年9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7

把旅游业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对旅游强县、强乡镇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实施单独考核。加大省级旅游度假区年度考核力度。

市考评办、市统计局、市旅游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28

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本意见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市政府督查室、市旅游局

2015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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