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临岸海域绿潮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临岸海域绿潮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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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临岸海域绿潮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寿光、昌邑市人民政府,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6月份以来,黄海中、南部海域发生大面积绿藻,形成绿潮(浒苔),自南向北漂移,陆续进入我省近海。目前,绿潮分布面积约12000平方公里,覆盖面积72平方公里。绿潮外缘线距青岛大公岛最近距离30公里,距千里岩岛最近约3公里。据专家分析评估,今年仍是绿潮重大灾害发生年份。我省青岛、日照海域和烟台、威海南部海域已面临绿潮灾害爆发的严重威胁。威海已展开了打捞和处置浒苔的“第一战役”。为切实做好我市临岸海域绿潮应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做好绿潮应急处置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植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对落实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基础和前提。一旦绿藻腐烂变质,污染水质环境,不仅给海上增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还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对沿海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制定应对措施,切实抓好绿潮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二、切实加强绿潮动态的监视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要在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等国家部委的支持指导下,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海陆空监视监测手段,开展及时有效的绿潮监视监测工作。依托北海分局和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现有条件,利用卫星遥感、飞机巡航、海上舰船等手段做好大尺度的监视监测。沿海市、市属开发区要扩大监测范围,加大监测频率,利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渠道,掌握绿潮动态情况,做好辖区内责任海域的监视监测工作。要组织海洋预报机构和有关单位的专家,科学分析绿潮发展态势,做好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果断开展绿潮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依据。
三、集中力量做好绿潮的打捞与处置工作。沿海市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应急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绿潮离岸5海里范围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打捞工作。积极筹备海上围拖、拦截、收集网具和采集设备。对海上大面积集中的绿藻进行集中打捞,减少绿藻漂移中的快速繁殖。同时,要组织好运力做好近岸、滩涂的绿潮处置工作,重点保障航道和重要渔业水域的水质清洁。要按照环保标准,对超出加工能力的绿藻进行永久处置,对渗滤液要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地方做好绿藻的打捞与处置工作。
四、切实组织好绿藻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绿藻是习见、无毒的大型经济藻类,蛋白质丰富,可加工成食品添加产品和养殖饲料,又是天然肥料和生物质能源的原料。对其充分利用,变堵为疏,可变害为利,化废为宝。要组织力量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积极推广利用绿藻大规模无害化快速处置技术设备以及饲料、肥料规模化快速生产关键技术设备,尽快形成绿藻食品开发及高值化利用、生物质能利用生产规模。在储藏、加工、销售方面搞好衔接与服务,提高大规模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建立会商、信息交流机制。沿海市、市属开发区要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会商机制,组织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涉海部门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科学分析形势,评估绿潮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要加强绿潮信息报送、信息交流,确保信息有效传递。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在第一时间做好监视监测信息、预警预报信息、动态情况反映发送、报送等工作,实现信息横向、纵向之间的畅通。
六、加强协调与服务。沿海市、市属开发区要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分工,责任到岗到人,抓紧制定绿潮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搞好调度,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避免不良炒作,为绿潮的应急处置创造良好环境,确保绿潮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ΟΟ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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