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巴府办发[201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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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自2005年商务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农家店作为一种新的商业业态迅速在全市广大乡镇和村落诞生、发展,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缓解农民“买难”“卖难”、促进农村消费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市农家店建设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功能不全、流通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农家店作用的有效发挥和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在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村村有农家店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农家店标准化建设,切实构建起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现就深入推进全市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要求,以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支农便民惠民为目的,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为手段,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契机,加快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尽快形成以配送中心为支撑、县(区)中心店为龙头、乡镇农家店为骨干、村级农家店为基础,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着力构建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农村四大流通网络体系。
二、建设目标
在巩固前四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坚持改造和新建两手抓,确保在2010年底前实现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和行政村、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为农家店提供服务的配送中心的目标,形成城乡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提高农村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推进与统筹发展相结合。将以村村农家店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纳入构建川陕结合部的商贸、物流中心建设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推进,并整合商贸、供销、烟草、医药、邮政、通讯、粮食、畜牧等多部门、多行业资源,培育层次明晰、功能完善的农村新型流通网络。
——坚持扩大市场与农民受益相结合。立足于长效发展,提升承办企业和农家店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面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拓宽市场服务领域,推进“一网多用”,使农家店和配送中心成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和企业扩大市场、农民增收受益的载体。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大中型流通企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加快推进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引导和规划管理,完善服务,为各类流通主体进入农村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
——坚持层次推进与全面覆盖相结合。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交通条件,农家店建设按照先易后难、层次推进的办法实施。目前,在经济相对发达、交通便利的乡镇和行政村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主要是规范管理,完善功能,提升水平。同时,要重点推进边远山区、经济落后乡镇的农家店建设,确保实现村村全覆盖的目标。
——坚持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覆盖、强化直营、扩展功能、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实现“四个转变”:从以网点建设为主向构建网络体系转变,从建加盟店为主向直营店建设转变,从以小店建设为主向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转变,从销售日用消费品、农资商品单一功能为主向增加收购农产品业务等“一网多用”多功能转变。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农家店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农村网点资源,加强规划引导;严格按照《日用品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加大推进力度,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同时,着力提高质量,确保效果;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切实做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销售价格、统一经营方针”;在乡镇发展直营连销店,鼓励和支持在有条件的中心场镇建设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改造一批集日用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增值服务、农村中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村新型商贸综合服务组织,形成区域配送功能和带动功能;在行政村建设改造加盟连锁店,鼓励和支持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行政村发展直营连锁店,提高直营连锁比重;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农资企业发展农资连锁网点,建设农资农家店,但县域内农资店的比重不超过20%。在满足市场需求和符合标准的前提下,原则上每个乡镇、村不重复建设农家店。
(二)强化“一网多用”功能。增强农家店的自我发展能力,大力推进“一网多用”,鼓励农家店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运输业务,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强与邮政、供销、药监、烟草、粮食、畜牧、农业、文化、盐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合作和资源整合,支持农家店扩大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功能。各级邮政部门要把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与“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结合起来,把现有邮政农村服务网点及分支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提升为“农家店”或“农资农家店”。同时,要充分发挥在信息传送、运输、配送等方面的优势,抓紧建设完善“邮政物流连锁配送业务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市场经营和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城乡之间便捷高效优质的产品流通渠道。供销系统要把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和实施“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现有网络系统的辐射作用,努力将原有农村基层店改造和提升为“农家店”或“农资农家店”。药监部门要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把农村“两网”建设工作与“村村农家店”建设工程结合起来,积极鼓励支持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专柜设进“农家店”,依托“农家店”把经营网络延伸到广大农村,既丰富“农家店”的服务功能,又让农民便利买药、买到放心药。烟草系统要积极研究把村级农家店作为卷烟的销售终端纳入到烟草系统销售网络中,解决香烟的销售问题。同时,粮食部门的粮油供销网络、畜牧部门的饲料配送网络以及农业、文化、盐业等其他网络都可以整合进来。
(三)增强配送能力。强化对配送中心建设的规划引导,充分考虑网络承载能力、服务半径区域经济的不同情况,按照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加大投入,加快配送中心改造建设,着力提升功能、增添配送设施、提高配送效率,以充分发挥县级配送中心作为工业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的“枢纽站”作用。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品种,使全市综合配送率达到80%以上,增强配送中心对农家店持续发展的组织服务能力。支持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打造工商联手、农商对接的平台,促进规模发展,降低流通成本。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承办企业信息化装备水平,加快建设电子信息管理平台,完善配送中心购进、库存、销售及门店管理信息系统。到2010年底,乡级店和直营店要全面实现电子联网销售管理,有条件的村级店要配置信息终端。同时要积极整合农村信息化资源,发挥农家店信息服务功能,推进网上采购销售,扩大农产品销售。
(五)加强主体培育。把选择好、培育好龙头企业作为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关键,采取引进大中型商业连锁经营企业和培育本土流通企业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把好“进入关”,支持供销、邮政、电信、医药等企业共同参与,切实把有志于开拓农村市场、有积极性和社会责任、实力较强的流通龙头企业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主体,加强管理,跟踪服务,加快培育。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村村农家店建设是新形式下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灾后重建的客观要求,也是助农增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便民惠民的必然选择。省政府将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纳入对各市(州)政府的目标管理内容,市政府将对各县(区)政府进行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区)政府要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对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予以支持。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485号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24号),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简化农家店办证程序,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证以及特殊商品经营许可证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要给予配送中心用地保障,加强对农家店建设的信贷支持,为农家店全覆盖和方便企业开展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对纳入规划的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严格按财政部、商务部的补贴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农家店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完善动态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农家店存活率;要落实企业责任,建立退出通道和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对淘汰企业要依法追回有关补贴资金;要加强对退出企业所建农家店的后续管理,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去承接;引导承办企业加强对农家店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经营者素质,增强生存发展能力;要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加强社会及舆论监督,确保规范运行。
附件:巴中市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巴中市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经伟宪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家富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春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李仕林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张廷发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建平市安监局副局长
赵俊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严丰市规划和建设局工会主席
余跃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琪市粮食局副局长
蒋安刚市畜牧食品局纪检组长
秦渊市文体局副局长
王崇敬市药监局副局长
邹全胜市邮政局副局长
陈仁国市烟草专卖局纪检组长
胡天寿市供销社副主任
雷文学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罗学生市国税局副局长
石全金信用联社巴中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渠江农行巴中分行副行长
何明邮储银行巴中分行副行长
岳文武电信巴中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玉兰移动巴中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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