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集中开展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集中开展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集中开展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集中开展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德阳市集中开展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护广大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社会稳定,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机发3137号)精神,结合我市近期客运非法违法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政府有关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德阳市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联动,确保实效。
二、工作职责
(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
(二)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收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协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三)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摸清非法载客机动车的活动情况;抽派运政执法人员与公安警力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非法载客机动车进行依法查处;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抄告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受理公民对机动车非法载客的监督举报。
(四)公安部门职责:一是依法对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及机(电)动三轮车进行交通秩序管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牵头组织落实市区交通管制措施,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设置禁(限)驶区域标示标牌,查处违反规定驶入禁(限)驶区域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抽派警力与交通、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分别组成联合执法组,检查过往车辆证件,协助相关部门核定查扣车辆的法定身份,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四是注重重点收集和掌握非法违法经营人员的情况;五是积极协助联合执法工作组查扣逃逸非法违法营运车辆,依法查处各类抗拒、阻碍执行公务的案(事)件。
(五)监察部门职责:依法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的行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包庇客运非法违法经营、擅自降低处罚标准、为非法经营者说情或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六)安监部门职责:根据“三定方案”职责规定,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违法道路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七)宣传部门职责:负责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网络、应急视听等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开辟宣传栏目,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和跟踪报道;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举报和抵制客运非法违法经营,拒乘非法违法经营车辆,营造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的舆论氛围。
(八)工商部门职责:一是加大对车辆销售市场的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以及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机(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行为;二是抽派工商执法人员与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共同查处非机动车及机(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载客、非法拼(改)装非机动车及机(电)动三轮车上路载客行为;三是加强人力三轮车的年度审验工作和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九)质监部门职责:一是加强车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的监管,禁止生产企业非法拼(改)装和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及机(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不符合省政府确定的其它种类的非机动车;禁止无标准生产机(电)动三轮车。二是责令生产厂家对已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客运三轮车召回并免费进行“客改货”。三是禁止经销企业和个人非法拼(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机(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行为。四是依法查处已生产尚未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客运三轮车。
(十)财政部门职责:协调安排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所需人员补贴、设施、装备配备和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一)市委维稳办职责: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掌握,及时进行研判,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督促各成员单位对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将要采取的行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委维稳办备案;如发生群体性聚集或事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有效处置,跟踪掌握后续情报信息。
(十二)市委群工部职责:接待信访人员,受理、交办、转办、督办相关信访事由,并及时提出建议。
(十三)市综治办职责:制定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组织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十四)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人员和经费;对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学校、集贸市场等门前秩序进行管理,并纳入社区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目标予以考核;城区街道办事处及社区、乡(镇)政府及行政村委会要制定措施,落实人员,对参与客运非法违法营运的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重点整治内容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组成员要集中统一办公、统一安排、统一行动,选择我市客运非法违法营运最突出、危害性最大区域作为整治的突破口,分阶段分步骤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
重点整治内容:
(一)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机(电)动三轮车非法经营行为,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载客的违法经营行为。(机动车非法违法运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违法经营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组织团伙。(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三)依法查处非机动车及机(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反规定驶入禁(限)驶区域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市公安局负责)
(四)依法查处非法拼(改)装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及机(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不符合省政府确定的其它种类的非机动车。(生产环节由德阳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销售环节由市工商局牵头,德阳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等部门配合)
(五)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充当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保护伞”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因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3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
由市政府发布整治通告,指导全市有计划、有步骤统一开展整治行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召开动员会议,组织调查摸底并开展舆论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1日-12月20日)
各地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让广大合法经营者看到政府“打非治违”的决心和力度,让非法违法经营者受到极大的震慑,力争在短时间内遏制我市客运非法违法经营的猖獗势头。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五、工作方法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主体,要充分认识客运非法违法经营给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业稳定带来的危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专项整治行动。要建立“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的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村(居)委会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联动机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会议、违规车辆公示、异地车辆违规抄告制度,推动此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
(二)联合整治,注重实效
市、县两级政府要分别组建联合执法工作组,由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分别调派充足执法人员组成。各参与部门要紧密配合,统一办公,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市县两级要同步联动,实现跨区域整体作战,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重拳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乱执法、乱罚款。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事前收集证据、事发现场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程序开展工作。整治前,要摸清非法违法载客车辆的牌号、数量、主要活动区域及载客规律等基本情况;整治中,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做到“稳、准、及时”,保证所取证据真实准确、程序合法;事后处理,定性非法违法经营要做到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款准确,处罚额度合法适当。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各地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监察、安监、宣传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针对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的情况,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对非法违法经营的干线公路客运和机(电)动三轮车载客,要以“堵”为主、以“疏”为辅;对非法违法经营农村客运和非法改装的非机动车(人力三轮车),要以“疏”为主、以“堵”为辅。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台、电台、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高压势态,震慑客运非法违法经营者。要利用宣传车、LED显示屏、报纸、板报、墙报、标语及在醒目地点设立警示牌等方式,广泛宣传、告知乘客乘坐非法违法车辆的危险性,提高全社会抵制非法违法经营车辆的自觉性。
(五)完善方案,及时总结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2013年10月15日、12月25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清文,电话:15883622277,传真:2602126)。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月25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将专项整治的情况、出动的执法人员数量、非法违法车辆数、扣押车辆数、处罚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材料书面上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德阳市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德阳市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恩林市委常委、副市长
梁晓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唐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钟家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季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符立均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魏峰市委群工部副部长
周保全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龚斯能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欧正德市委综治办副主任
尹邦斌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肇梧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国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勇市安监局副局长
唐俊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陈钧德阳质监局党组成员
杨学武市运管处处长
陈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运管处处长杨学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胡德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志、市运管处副处长肖开旺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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