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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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办发〔2013〕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海管局、亚管局:
去冬以来,我州大部地区高温少雨雪,持续严重干旱,森林草原高火险天气频现,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康定、泸定、道孚、乡城、九龙等地已相继发生多起森林或草原火灾。春节和藏历新年即将来临,焚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急剧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压力将更加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确保全州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和藏历新年,现就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防火形势,切实将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
各地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时刻保持警惕,决不麻痹大意。要拿出最大的精力抓防火,制定最严格的防火标准,采取最管用的措施推动防火,将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作为首要责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再督促、再检查。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分管领导要坚守岗位,坐镇指挥,确保责任落地、措施落地、不出大的问题。
二、加强火源管控,切实将隐患排查整改作为预防火灾的首要任务
各地要根据火险形势,把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任务,立即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森林草原高火险时段,各县人民政府要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林牧区野外用火,从源头上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要进一步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以及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防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巡山护林员要全部到岗到位,重点林牧区村、组要严格实行轮流挂牌值班制度。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科学指挥,切实将扑火安全放在应急处置火灾的首要地位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响应机制,落实预案措施。武警森林部队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严阵以待,靠前布防,发现火情迅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火灾扑救中,各级指战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原则,严密组织,科学指挥,切实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四、加强火案查处,切实将责任追究作为遏制火灾发生的首要手段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和《甘孜州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侦破森林草原案件作为维护林区、牧区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各级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主动参与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做到案案必查,案案必破,案案必处,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处理火灾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确保查处一案,震慑一方,并通过火案责任人惩处,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将信息畅通作为减少火灾损失的首要保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对卫星热点要第一时间核查反馈,对已发生的火灾要第一时间归口上报,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减轻火灾损失。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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