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突破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突破的意见

泸市府办发[2013]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对于进一步壮大林业经济,转变传统林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的发展战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突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以助农增收为核心,以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加快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数量林业向质量林业转变,努力建设现代林业经济强市。

(二)基本原则。突出特色优势,增强林业产业竞争带动能力;突出规模效应,优化区域布局和集群发展;突出科技支撑,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突出社会主体,促进多元化投入和参与;突出改革创新,完善林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2016年,全市建成竹林基地360万亩,建成短周期工业原料林100万亩,木竹人造板产能达到80万立方米,竹木家具产能达到500万件(套),竹地板达到120万平方米,竹浆产能达到30万吨,造纸产能达到50万吨,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实现林业总产值21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100元,初步实现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竞争有序、效益显著的发展格局。

二、发展重点和布局

(一)发展重点

1.强化现代林业基地建设。在宜林地、坡耕地等非基本农田地新建竹林基地60万亩,改造竹林基地40万亩,建成竹林基地360万亩;新建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30万亩,改造短周期工业原料林42万亩,建成短周期工业原料林100万亩;新建珍贵树种6万亩,建成珍贵树种基地15万亩;新建苗木花卉12万亩,建成苗木花卉基地20万亩;新建特色经果林12万亩,建成特色经果林基地20万亩。全市建成木竹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60万亩。

2.促进林产加工提档升级。全市新增竹浆生产能力20万吨,达到30万吨;造纸能力新增25万吨,达到50万吨;木竹人造板生产能力新增20万立方米,达到80万立方米;木竹地板生产能力新增80万平方米,达到120万平方米;木竹家具生产能力新增200万套,达到500万套;新增竹笋生产能力5万吨,达到10万吨;新增竹纤维10万吨、竹炭1万吨、竹醋酸0.5万吨、竹集成材10万立方米、再生纸50万吨。全市规模以上和亿元以上林产加工企业总量分别突破100家和10家,建成特色优势明显、有一定影响力的林产加工园区6个。

3.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努力构建以生态资源为基础、生态文化为内涵、休闲娱乐为主导的多元化森林生态旅游产业体系。对现有森林公园改造升级,至2016年,新增森林公园、湿地公园5个,实现年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

(二)发展布局

1.竹浆纸一体化产业带。包括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沿永宁河流域区域。在该区域内加快竹林基地建设,加大高新技术开发与引进,形成以竹基地为基础,竹制浆为龙头,竹纤维、竹材加工、竹食品和竹生活用品相配套的竹产业经济带。重点依托泸州永丰纸业,打造江门竹浆纸一体化园区。加快银鸽纸业、新乐食品、圣丰纸业、九头鸟炭业等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打造渠坝—新乐竹精深加工园区。

2.林板家具一体化产业带。包括江阳区、纳溪区、泸县和合江县沿长江流域区和近郊浅丘区。在该区域加快木质工业原料林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搭建现代信息平台,形成以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为基础,高端家具制造为龙头,竹木人造板相配套的竹木精深加工产业带。依托川南竹木市场,扩建竹木交易市场8万平方米,打造辐射贵州、云南、重庆的川南最大竹木物流园区。依托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在现有11家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技术改造,打造临港竹木精深加工园区。

3.苗木花卉特色经济林产业带。包括龙马潭区石洞镇、双加镇,泸县福集镇、兆雅镇,纳溪区丰乐镇、龙车镇,合江佛荫镇、榕山镇等乡镇。在该区域大力发展绿化苗木,壮大园林绿化企业,形成集苗木生产、市场、营销、绿化工程为一体的苗木花卉和珍贵树种产业带。依托石洞花博园、兆雅镇川南植物园区等绿化品牌等,打造四川丘区规模最大的兆雅—石洞花木园区。园区建成一级资质园林绿化企业1个,二级资质企业5个,三级资质企业10个,专业合作社20个,建设花卉苗木市场2万平方米和花卉苗木交易信息平台。

4.生态旅游和特色经果林产业带。包括古蔺、叙永、合江山区。依托合江佛宝、尧坝,古蔺黄荆、红龙湖,叙永画稿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丹山风景名胜区,加快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原始森林生态游。依托古蔺、叙永赤水河流域核桃为主的特色干果基地,引进特色干果深加工企业,打造赤水河特色干果园区。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林业企业准入制度。围绕主导产业,着力引进和培育优势龙头企业,鼓励林产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构建大企业、大集团。对龙头企业在用地、用电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推进加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和清洁化生产经营,限制建立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和新建单条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逐步淘汰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竹压板、木压板等竹木材粗加工企业。消减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森林旅游和林产品采集活动。

(二)完善林木经营采伐政策。规范林权流转行为,鼓励林权所有者在完全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下采取家庭联合、股份制林场等合作方式,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非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林木所有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商品林采伐限额年度有结余的,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在限额期内结转使用。试点推进采伐限额进村入户制度,在确保采伐限额分配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林农可以直接向乡镇林业站申请采伐许可。

(三)创新林业产业发展机制。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与林业建设项目,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专业大户带领林农开展林产品初加工。完善订单林业、“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发展模式,探索推广“一体化经营”、“利益兜底”、“收益分成”、“利润返还”等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民长期稳定增收。

(四)完善林业产业投融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要将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整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坡耕地治理及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等资金支持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加大森林食品认证、林业科技示范、林木良种良法推广投入,符合国家农机购置政策的林业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大力发展林农小额信用贷款、林农联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适当延长抵押贷款期限,合理设定贷款利率,优化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结合实际提供面向林区居民和企业的林业金融咨询和其他金融服务。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入林业产业发展,积极营造全社会办林业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林业产业科技支撑。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选育速生、优质、抗逆、高效的用材林、经济林和竹林新品种,鼓励优先使用经主管部门审(认)定的树(竹)种,加强丰产栽培和低产低效竹林改造、标准化生产等林、竹丰产成套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加强木竹重组、生物质能源、数字化家具、特色林产食品药品等林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引进、创新和应用。加强加工标准化技术和专利申请保护,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落实林业产业税费优惠政策。企业从事木本油料、坚果、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林产品采集,竹木产品初加工等林业服务业项目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有关税法的规定,对设在我市的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70%以上的企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依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我省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免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登记、年检、管理费用。

(七)健全林业产业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林业产业、林木种苗、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产品质量检验、认证与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立非赢利性的林权交易中心或收储机构,完善森林资产评估、林权登记和查询、林权交易、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制度和办法,健全咨询、评估、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加强林产品贸易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在林产品集中生产区建立林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或集散地,加快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型市场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现代营销、物流网络。搭建林产品交易、展示及交流平台,建设覆盖全国、面向社会的林业产业政策、技术、信息咨询交流服务平台,为林农和其他林业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突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林业产业发展突破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推动现代林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目标考核。在合理划分市、区县两级和相关部门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事权的基础上,建立现代林业建设考核目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动员与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强化服务保障。在行政审批、项目安排、资金扶持、信贷投入、能源调度、市场信息和人才管理等方面,要给予林业企业和林农更多的支持,提供优质服务。倡导诚信,惩处欺诈,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交易,消除一切不利于林业产业发展的壁垒,确保市场有序运转。

(四)强化示范带动。深入推进现代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已经认定的叙永县要向更高层次发展,合江县、古蔺县要按照重点县建设标准,争取早日获得省政府现代林业产业重点县命名。纳溪区作为提升县,重点研究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打造产业发展新亮点。加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典型宣传,积极营造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部门配合。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合力。林业部门要当好参谋,做好规划协调、督促服务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林业产业发展放在全市(区、县)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重要位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相关项目支持林业产业发展。交通部门要支持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林区道路建设。水利部门要结合“小农水”等建设项目,支持林业产业基地灌溉设施建设。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林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引导扶持。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业、扶贫、科技、招商、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共同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突破发展。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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