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泸市府办发〔2011〕6号
颁布日期:2011-0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回顾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安全生产规划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战略发挥较大作用,安全生产监察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一是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04人,下降41%。二是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发生较大事故4起,下降33%。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得到较好治理,道路交通、煤矿治理成效突出,事故量持续下降,为全市事故总量的减少起到了关键作用。四是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0.30,下降75%。但是,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下降幅度趋于平缓。

“十一五”时期,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816起、死亡1293人,平均每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63起、死亡259人,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我市的生产安全事故仍呈高发态势,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尚有很大的下降空间。同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降低和控制事故发生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总的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降幅轨迹均表现为“缓慢减少”趋势。

2.重点行业问题突出,事故结构明显变化。

道路交通、煤矿、建设工程等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表现突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到事故总量的87%。与“十五”相比,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结构变化明显,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40%,煤矿死亡人数下降54%,建设工程事故呈现上升趋势。

3.指标排名位居后列,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十一五”期间,反映我市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4项相对考核指标连续5年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尤其是2010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3倍。另外,职业危害呈现上升趋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察管理体制不顺。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安全监管与行政管理的权、责不够明确,条块分割的利益矛盾未得到根本解决。跨部门的安全管理协同机制仍不完善。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尚需优化。

2.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县、乡两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装备水平低、手段较落后。部分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两个责任”的认识不足。基层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为淡漠,安全作业能力有待提高。“三同时”制度尚不规范。安全文化环境仍需改善。

3.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化建设起步较晚,涉及面较窄。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络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果不明显。教育培训缺乏广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

4.安全生产管理缺乏长效机制。一方面是政府监察监管力量不足,一方面是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低,而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安全管理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监管。

5.安全生产投入长期不足。部分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经费预算不足。部分企业缺少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必要性投入。

6.职业危害防控体系不健全。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范意识淡薄,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协调机制、技术鉴定、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监管执法力量和装备不足。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进入以重工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业化中后期。大批新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加,发达地区的高风险产业不断转入,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压力将出现新的特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将带来新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社会对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要求更高。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三、“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倡导安全文化,为提前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安全投入逐步增加,安全生产基层条件明显改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的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自防自救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初步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生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壮大,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监管监察手段更加强硬,装备更加齐全。与“十一五”期末相比,到2015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5%以上。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分类指标

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工矿商贸: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水上交通: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消防火灾:死亡人数保持稳定。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保持稳定。

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8人以下。

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治理

1.煤矿: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加快9万吨以下小煤矿资源整合步伐,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大力推进机械化作业,到2015年大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8%以上,中型煤矿达到90%以上,小型煤矿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60%。理顺体制机制,加快科技攻关,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现有矿井逐步实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可保尽保、抽采平衡”,新建矿井基本实现先采气、后采煤,到2015年煤矿瓦斯抽采率达到50%以上、利用率达到20%以上。认真制定和落实区域性防突措施。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等制度,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全力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

2.非煤矿山: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快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尾矿库(重点排土场、尾砂场)的监控平台建设。加快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等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工程地质灾害和重大安全隐患防治的关键性技术研究。加强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

3.危险化学品: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化工产业集中区风险评价,严格审批其规划建设。加强对西部化工城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建立危化品事故灾害预警机制。引导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推动重点企业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和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4.道路交通:整合现有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城市道路等监控平台,建立涵盖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系统的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多方联动”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各区域、各部门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城乡安全监管一体化,建立乡级道路交通监管机构,把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列入县、乡两级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

5.水上交通:强化港口、渡口、码头现场安全管理以及船舶证照和航线管理,加强专项检查治理,继续开展“水上救生衣”行动,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继续在条件许可的渡口、航线推行“以桥代渡,以路代航”工程。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措施,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6.消防: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消防监控与预警。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提高消防队伍装备水平。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各类消防演练。建立社区网格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

7.建设:积极开展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健全建设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建设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建设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与落实。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

8.农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加大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和监理装备建设,加强农机监理对农机生产、销售、维修、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农机监理工作方式,继续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和巩固工作。

9.特种设备: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的宣传力度。健全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危险源监控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力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10.其他: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完善铁路行车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健全完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二)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规章制度实效

全面建立和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提高重点行业的安全标准,严格安全许可。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进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有机结合,建立全市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事故和隐患举报、重大危险源公示等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和基于企业风险等级的分级监察机制。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建成诚信评估体系和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推动制度的设计、实施、评估、改进等过程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安全生产管理所需人才、资金、装备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大基层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参与安全生产的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长期化、专业化、制度化培训,提升基层安全执法和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重视安全生产理论和管理方法研究。加强事故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和以社区、村组为基础的监控网络。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向产业园区和城市社区纵深发展。

(四)重视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与康复工作。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建立职业危害举报制度,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事故预防、应急和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制度、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科技支撑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恢复重建能力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协同反应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协同监管与应急救援的多方联动。

(六)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健全技术研发、检测检验、物证分析、司法鉴定、成果转化、制度标准、技术服务等科技支撑平台。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发展。加快市、县两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安全宣传标识等安全产业发展。注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升政府监管装备的科技含量,为执法提供可靠依据。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应用,实现监管方式“变检查为监控”的根本性转变。

(七)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察执法能力

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提升监管。研究制定我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将大量基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由企业和中介组织负责,实现社会化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优化政府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察执法效率。

(八)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执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逐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九)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与安全意识

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范围,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加强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岗上教育培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培训,提升专业执法水平。

(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安全生产监督平台

支持工会创新组织群众监督参与的理念、载体、渠道和手段,健全完善政府与工会、企业家协会(联合会)劳动保护三方机制,提高三方议定事项的执行力,联合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五、“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一)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建设工程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司法鉴定中心(可与省安全技术中心的“司法鉴定中心”合作,建成分中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所需的相关技术鉴定和技术分析工作。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规定,接受委托并独立进行事故鉴定调查或协助事故调查组参与调查,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与行政处理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参考依据,减轻相关部门职能负担,提高事故鉴定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创建生产安全事故技术鉴定实验室,提供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相关技术鉴定和技术分析报告。

(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健全完善市、县、乡(企业)3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3个产煤县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健全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网络。理顺市矿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的供养关系,完成基地的搬迁重建,建立矿山安全培训暨应急救援实训实验基地。尽快建成泸天化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加强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危化品事故处置能力。依托泸州市潜水公司,尽快建立一支水上救助打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我市水上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快推进“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安监、公安、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机制。加强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制定、培训、演练及完善工作,注重上下级政府之间、行业部门之间、企业之间的预案衔接,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协同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估系统建设工程

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几家专业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构,统一对市内不同类型高危行业企业的行业特性、就业人数、作业场所安全环境、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等信息开展调查分析,进行危险识别,并选取一定的企业风险评估指标和方法,制定“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在此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估,为分级监察机制和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提供科学依据。

(四)安全生产文化素质建设工程

积极向四川科技职工大学等高校送培人员,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全面培养安全生产实用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规范和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建立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注重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加强安全生产各类培训机构特别是三、四级培训机构建设,强化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健全完善教考分离制度,全面推行计算机考试。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模拟仿真培训系统。

(五)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健全监管监察体系,积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人员构成情况,分类办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新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现场检查执法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对安全执法技术装备的投入,为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配齐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安全监管。着力推进监管监察方式创新,从防范性执法向服务性执法,从粗放型执法向精细化执法,从单独执法向合力执法转变,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工程

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大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矿山采空区、露天矿山边坡区和尾矿库的隐患排查。加快落实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定期、专项、重点监督检查。

(七)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将安全社区(包括产业园区)建设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故(事件)预防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全员参与机制、社区应急联动机制和社区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学习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经验,探索安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针对城市、农村和产业园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分别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社区建设策略。力争在“十二五”末建立1个国家安全社区、3个省级安全社区、5个市级安全社区。

六、“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的协同保障,必须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指标、保障措施等纳入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公益性和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投入。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

(三)严格市场准入

根据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法提高企业安全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业、工艺和设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施工、建设“三同时”制度。严格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批。规范并加强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安全中介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

(四)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行业和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建立相对独立的安全生产绩效评估机制,为制度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行政救济和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院校支撑的三方合作机制,向外送培或在泸州部分高校增设安全生产急需的专业,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实用人才。积极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加强对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矿山、建筑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六)推动科技进步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研究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通过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效能。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安全生产科技攻关计划,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步伐,大力推广共性、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创新成果,特别要在安全生产工艺装备研发、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应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监控技术、事故救援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进展,构建安全发展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各行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监管执法

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力,避免监管缺位、越位和推诿。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守法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政策支持。

(八)改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公益广告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在社区、学校、园区等人员聚集地定期举行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章程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主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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