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3]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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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宾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宜宾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13〕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行动计划。
一、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深入贯彻《宜宾市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健立健全质量强市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跨越。
(一)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意见》为工作指导,制订并完善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目标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增强全民质量意识,确保今年申报任务圆满完成。(宜宾质监局牵头,协办单位: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启动宜宾市市长质量奖,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先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以表彰奖励。积极引导企业参加中国质量奖、四川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宜宾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三)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在质量兴县(区)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质量强市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监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宜宾质监局等负责)
二、突出质量安全监管重点
(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确保不发生因履责不到位引发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宜宾质监局、市工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宜宾办事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二)加强工程质量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确保城市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在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建设中,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针对保障设备制造、安装、运行引入设备监理机制。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宜宾质监局、市房管局、市旅游局等负责)
(三)强化改善民生项目和服务的质量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开展生态市创建活动和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文体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服务行业用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培育1—2个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聚集区。(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宜宾质监局等负责)
三、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在企业管理绩效考核中试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选择部分大型企业开展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宜宾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积极应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社会责任指南》等先进标准,走上科学化、国际化发展道路,加快实现质量强企目标。(宜宾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缺陷产品、食品召回法定义务。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指导重点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宜宾质监局、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一)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强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宜宾市质量信用形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宜宾质监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宜宾办事处、人行宜宾市中支等负责)
(二)实施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宜宾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宜宾办事处、人行宜宾市中支等负责)
五、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一)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制定品牌培育计划,扩大品牌群体,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宜宾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二)开展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完成五粮液产业园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验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各类园区争创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宜宾质监局牵头,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六、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一)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作用,以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和自主品牌建设为方向,以行业质量规划、标准建设、质量攻关和行业自律为手段,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全力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快速形成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标杆企业,加速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不断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推进技术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计量保障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大力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开展能源管理、节能产品和低碳排放等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应对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宜宾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
(三)加快推进技术平台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原则,注重加强科技装备和人才培养,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地方产业特色相匹配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国家、省、市级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科研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宜宾质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
(四)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在全市163家规模以上企业和质量短板企业中开展“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推广活动,帮扶企业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全民质量素养;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在重点服务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在重要产业领域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使骨干企业和领先企业的质量向国内外先进水平迈进。(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宜宾质监局等负责)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保障
(一)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质量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有关工作落实,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本行动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宜宾质监局牵头,协办单位: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质量培训教育。做好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质量监管部门有关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工作。开展全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宜宾质监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三)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举办“质量主题”辩论赛、“东南西北晒质量”、“质量安全周”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开展质量万里行、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宜宾质监局牵头,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团市委等)(四)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细化任务及分工,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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