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类生产储存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函〔2010〕198 号
颁布日期:2010-09-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类生产储存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宜府办函〔2010〕1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2010年8月17日8:50,长宁县铜鼓乡星火村二组惠氏酒业发生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837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5万余元。据初步调查,火灾原因系惠氏酒业员工在白酒输转过程中违章操作,导致流淌酒外泄遇非防爆型断路器引起。为认真吸取本次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白酒类生产储存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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