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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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资府办函〔2014〕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川办函〔2014〕11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资阳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对象和范围
按照国务院要求,本次调查将在全国各县(市、区)抽取约1400万人,我省将抽取约3000个调查小区80多万人,我市抽取约5万人,调查对象为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组织和实施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资阳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五、经费保障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附件:资阳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资阳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晓莉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磊市统计局局长
谢劲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容弟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游敦礼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先锋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骆登宇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俊英市民政局纪工委书记
唐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怀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林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人防办副主任
周雪梅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书记
黎平市统计局副局长
许秀莉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黎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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