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自府办发〔2012〕63号
颁布日期:2012-08-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府办发〔2012〕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1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有效应对我市极端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和覆盖面为重点,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加快构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临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无缝衔接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发布及时、传播顺畅,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特别是覆盖农村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1.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坚持“科学规划、统一标准、部门联合、共建共享”的原则,采取新建、重建和更新换代等方式,结合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调整优化和完善全市气象综合监测站网布局,加强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大中型水库、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对灾害性天气和山洪地质灾害的自动监测和实时预警。

2.加强监测信息收集处理和共享。建立完善气象、水务、国土资源、环保、农牧业、林业、电力、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监测信息收集处理和共享能力,实现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相关资料和服务产品的实时交换和高效共享。

(二)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推进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业务系统,提高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时效。加强城市、乡村、江河流域和水库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着力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强化对突发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发生时间、强度、变化趋势和影响区域的科学研判,提高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加快乡镇天气预报业务系统的开发研制,实时发布乡镇天气预报,实现农村气象灾害的预报准确率接近城市水平。

(三)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

认真开展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及相关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气象、水务、国土资源、农牧业、林业等部门开展主要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损失等情况。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普查,完成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工作,建成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规划或建设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和专家评审通过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纳入规划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内容,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结论。

(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1.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气象部门要及时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和媒体。对于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要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渠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

2.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快推进包括气象灾害预警在内的,上下衔接、规范统一、高效运行的省、市、区县三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预警信息的多手段综合发布。广播电视部门要按照国家的规划和要求,完善传播灾害预警信息的功能,强化广播电视的传播渠道作用。通信运营商要加强手机短信和电话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升公共通信平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能力。

3.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规范管理。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制作发布,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分类别明确灾害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和警示事项等,提高预警信息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制作,并根据政府授权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要严肃查处非法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

(五)强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的传播主渠道作用。气象、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单位)和有关媒体要协调建立反应灵敏、快捷高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社会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准确、无偿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通信运营企业要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需求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发送效率,提升重大预警信息全网无偿传播时效。

2.加强基层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在学校、社区、村镇、港口、车站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等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加强农村地区预警高音喇叭等预警信息接收传递终端建设,充分发挥自贡防灾减灾网和四川农村信息网等在我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方面的作用,形成运行高效规范、县乡村户直通的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

(六)充分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1.健全联动机制。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与水务、农牧业、林业、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环保、交通运输、卫生、安监、外事侨务旅游、防震减灾和电力等部门(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预警联动情况,会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中的重要事项。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研判预警灾害对本行业领域的影响,科学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

2.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队伍、装备、资金和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交通、供电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监控和水利工程调度,组织对高风险部位进行巡查巡检,根据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救助安置等工作。灾害影响区内的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居民群众和本单位职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灾害应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和防范避险知识,提高公众防灾避险的意识与能力。

三、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传播工作管理,组织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国土资源、水务、农牧业和林业等防灾减灾重点部门要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媒体和通信企业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和村社等基层组织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

(二)强化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力度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要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传播建设项目纳入当地相关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传播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传递工作作为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三)推进科普宣教,加强舆论引导

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灾害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和防范避险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基层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防止歪曲报道和恶意炒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应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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