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13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 〔2013〕43 号
颁布日期:2013-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13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13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已经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9日

天津市2013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市规划局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城市发

展的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保障,结合我市2013

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提出如下规划编制计划:

一、规划编制计划的原则

(一)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区县经济发展。

(三)加强防灾设施规划,切实保障民计民生。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

展。

二、深化完成列入2012年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规划编制工作

加快2012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内尚未完成的规划编制工作,

要在2013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及审批工作。

三、启动完成列入2013年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规划编制工作

列入2013年度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规划共有53项,其中,

总体规划11项、专项(业)规划19项、重点地区规划23项(附

件)。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程序依法组

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划局要做好规划编制的督促、检查及

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对各规划组织编制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天津市2013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表

附件:

津政办发2013年43号.doc

http://www.tj.gov.cn/zwgk/wjgz/szfbgtwj/201306/P0201306263822461243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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