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重大会议活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 〔2010〕12 号
颁布日期:2010-0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津政办发〔2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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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重大会议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重大会议活动计划》印发

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办好、节约、安全、有效"

的原则,及早做好各项重大会议活动筹备工作,集中力量办出特

色、办出品牌、办出水平,取得最好的效果。会议活动结束后,

各承办单位要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总结报告。对未列入计划安排的,

原则上不再由市人民政府主办或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也不以

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出邀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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