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启用和田地区电子政务专网及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正式启用和田地区电子政务专网及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部队,各群众团体:

为推进电子政务专网及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建设,有效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行署决定正式启用和田地区电子政务专网及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7月1日,和田地区电子政务专网及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正式启用;2011年7月1日至10月1日为过渡期,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并行运转。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向行署报送非涉密纸质公文的同时,通过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报送电子公文;自2011年10月1日起,停止印发和接收纸质非涉密公文。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正式报送非涉密电子公文,行署办公室不再接收非涉密纸质公文。

二、涉密公文仍通过原有渠道以纸质形式报送。

三、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和田地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的要求,认真做好电子政务专网及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文正常流转,为后期公文横向传输打好基础。在使用过程中,若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向行署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2023191、2032645

和田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延伸阅读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贵阳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办法

海口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