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克州政府系统网上公文流转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发〔2010〕11号
颁布日期:2010-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克州政府系统网上公文流转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0〕11号

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克州政府系统网上协同办公平台从2009年4月试运行以来,系统运行正常,各部门电子公文、政务信息传输顺畅,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完成。为确保网上协同办公平台顺利投入应用,尽快实现日常办公从传统的手工模式向数字化、现代化方向转变,现就加强网上公文流转停止纸质公文传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推行网上协同办公工作

推行网上协同办公是对传统办公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举措。因此,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网上办公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网上办公系统应用的安全顺利,并发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正式使用电子公文流转时间

从2010年3月15日开始,网上协同办公全面正式运行。克州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的公文以电子公文方式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发送,停止纸质公文发送(涉密信息从党委机要网中传输)。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向克州政府及其办公室报送公文必须以电子版和纸质公文同时报送。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之间互相以电子公文传输。

三、网上协同办公运行后档案保管方式

实行网上协同办公后,各部门、直属机构将需要存档的公文以电子版的形式保存在协同办公平台服务器里,同时印制纸质公文,以传统方式存档。

四、网上协同办公运行的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必须确保专用电脑开展网上协同办公。协同办公配发的专用手机,要专人专用,做到24小时开机,以保障公文的及时收发。

2、认真落实网上办公的各项安全措施。要严格按照《克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应用管理规定》和《保密协议》,切实把各项网络信息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

3、克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技能培训,帮助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解决网上协同办公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联系人:阿里木江联系电话:4220167(办)13579565187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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