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保政发〔201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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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保政发〔201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07〕145号)精神,确保2010年茶叶产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茶叶产业的发展,围绕提高茶叶综合生产能力、产业综合效益和实现农民增收目标,依靠科技,优化布局,培植龙头,打造品牌,调整优化茶类结构,继续推动基地建设规模化、产品加工标准化、市场管理规范化,加快茶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茶园总面积稳定在50万亩,投产面积41.5万亩,单产65千克/亩,总产2.8万吨,工农业总产值4.8亿元。全年新植茶园1万亩,其中:隆阳区0.1万亩,施甸县0.2万亩,腾冲县0.45万亩,龙陵县0.03万亩,昌宁县0.22万亩;低产茶园改造8万亩,其中:隆阳区0.8万亩,施甸县0.3万亩,腾冲县2.5万亩,龙陵县2.2万亩,昌宁县2.2万亩(分县区发展任务详见附件2)。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茶叶产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定产业发展的信心不动摇,稳定机构,充实人员,增加投入,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07〕145号)精神,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确保2010年茶叶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建立机制,全力推动茶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实行茶叶产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绩考核,对做出成绩的部门、个人及企业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进行责任追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茶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力攻坚,加大投入。2010年市级安排茶叶扶持专项资金230万元,主要用于新植茶园、低改茶园、高优茶园样板建设和茶叶科技推广、茶树新良种苗圃示范园建设、龙头企业培植、初制加工企业建设的扶持。各县(区)要不断加大茶叶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同时多渠道争取各级的项目、资金,增加茶叶产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继续鼓励茶叶龙头企业增加对茶叶基地建设的投入,要把龙头企业建基地与市、县(区)茶叶示范样板的举办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方式,通过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茶叶产业发展,充分调动广大茶农的生产积极性,努力增加茶叶生产的投入。
(四)坚持标准,积极实施高产优质茶园创建工程。继续按照“退出一批、改造一批、新植一批”的茶园基地建设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茶叶专业村、专业组及茶叶种植大户,采取连片新植、连片改造、新植与低改相结合的办法,使新植连片面积达30亩以上,低改连片面积达到50亩以上,促进茶叶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使茶叶产业逐步发展成为品质好、产值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民生产业。坚持种植的规范化和管理的标准化,要在稳定茶园面积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通过提高单产、提高效益来提升茶叶产业水平,力争通过今年的努力,使全市茶叶总面积继续优化稳定在50万亩,无公害、有机、绿色高稳产优质茶园达30万亩以上,为实现各项发展目标打牢基础。
(五)积极实施龙头企业创建工程,加快推进茶叶产业化步伐。按照“以大带小、以精带初“的要求,积极扶持改造提升茶叶初制所,使每个所加工能力不低于200吨;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完善“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紧密合作机制,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努力在全市打造10个有一定市场和知名度的茶叶品牌,创新茶叶经营体制,建立有一定规模的灵活松散的茶叶产业集团,加快茶叶产业化步伐。继续加大茶叶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力度,继续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茶园新植、低改等项目建设,维护茶农利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到我市整合资源,打造知名品牌,进一步强化保山茶叶的宣传和推介工作。2010年全市重点培植和扶持8个茶叶重点龙头企业(含成长型龙头企业),5—6个新建茶叶初制所。
(六)实施品牌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茶叶产业结构,积极拓宽消费市场。积极实施精品战略、品牌战略、绿色战略和文化战略,使保山茶叶的品牌效应日益扩大。进一步调整优化茶叶种植品种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良种推进工程。要按照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要求,在稳定现有茶园面积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茶叶种植结构和生产布局,实行区域布局,规模化发展,良种化种植。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大适合地方优良茶种的培育和推广,做好做足地方、地域特色文章。根据市场需求,实施“巩固提升绿茶、稳步发展普洱茶、恢复发展滇红茶、加快开发乌龙茶,探索研制中、小叶种茶产品”等举措,使茶类结构合理化,产品结构市场化。积极组织茶业企业参加省内外、国内外的茶叶交易和博览会,积极引导市内茶叶企业建立茶叶销售网络,鼓励市外企业到我市参与茶叶产业的发展;在市、县(区)及茶叶主产乡镇成立茶叶协会,在有条件的专业村成立茶叶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拓宽保山茶叶的销售渠道。
(七)积极实施样板带动工程,创新科技支撑方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集中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办好示范样板,以建设品种展示区、机械化作业等实物方式创新科技支撑内容,积极实施样板带动工程,继续巩固好市级中心茶叶示范样板,抓好2010年全市新植和低改茶园样板建设任务,以样板为载体,聚集茶叶产业的技术和人才,达到辐射带动的目的。
(八)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各项生产技术措施的推广落实。积极实施科技兴茶战略,加强和完善茶叶技术推广体系,技术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新品种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引进、茶文化挖掘等进行专题攻关,使科研与生产形成一个统一体,保障各项生产技术措施的推广落实。万亩以上的乡镇必须安排固定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围绕新植茶园建设和低产茶园改造的目标任务,进村入企,抓好科技培训,积极实施春茶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春茶比较效益,全力推动茶叶生产安全、高效步伐。
四、考核奖励
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后兑现奖惩。
附件:1.保山市2010年茶叶产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
2.保山市2010年茶叶产业发展任务表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保山市2010年茶叶
产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
为圆满完成2010年全市茶叶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07〕145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市农业局。
二、考核内容
2008年至2009年新植样板面积的管理情况、2010年新植面积、低改面积、茶叶产量、工作绩效。
三、考核时间
2010年10月底至11月初进行。
四、考核方法
(一)由市人民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签订2010年茶叶产业发展考核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县(区)茶叶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
(二)考核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即先由县(区)进行自查,根据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和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步骤及量化分值
1.每个县(区)查验3个乡(镇)、2个新植和低改样板。茶叶面积和产量的数据以统计部门上报数据为准。
2.查验采取现场抽查和查阅兑现扶持资金原始凭证及资金下发文件等方式进行。一是核实面积,对抽查的新植、低改茶园样板面积要进行实地丈量。二是严格按新植和低改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新植茶园茶苗成活株数每亩必须在1100株以上,无严重的缺行、断株现象为合格。低产茶园改造按三改(改园、改树、改土)要求达标为合格。三是对2008年至2009年新植、低改样板面积的管理情况进行复核验收,按幼龄茶园和低改茶园管理有关要求持续认真管理的视为达标合格。四是茶叶产量和工作绩效考核按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在前两项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核。工作绩效主要包括资金配套、机构和人员、各项工作的落实等,配套资金要有县(区)财政部门出具的拨款凭证单据,工作人员是否稳定、专职,产业发展过程中是否按时、按质、按量积极完成省市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根据实地查验结果,进行综合定量、定性。按百分制打分,六项指标的分值分别是:新植面积为35分、幼龄茶园样板管理为5分、低改面积为25分、已低改茶园样板管理5分、茶叶产量为15分、工作绩效为15分。100分为满分,85分为合格,低于85分为不合格,超过85分,每增加3分为一个档次。
五、奖惩措施
(一)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兑现考核奖金:奖各县(区)人民政府29万元;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3万元;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3万元;市农业局5万元。
(二)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必须交纳茶叶产业发展风险抵押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交纳3000元;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市农业局局长各交纳3000元;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管茶叶产业发展的副县(区)长各交纳5000元。
对考核不合格的风险抵押金上缴财政。
六、附则
本办法由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2:
2010年全市茶叶产业发展计划任务表
单位:万亩、吨、万元
县(区)
茶园面积
茶叶
产量
工农业总产值
新植
茶园
低改
茶园
备注
隆阳区
6
2400
4100
0.1
0.8
施甸县
5
1900
3200
0.2
0.3
腾冲县
14
7100
12000
0.45
2.5
龙陵县
10
5500
9400
0.03
2.2
昌宁县
16
9100
15500
0.22
2.2
全市合计
51
26000
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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