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委办公室文号:台市委办〔2009〕8号
颁布日期:2009-0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

台市委办〔2009〕8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于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条件、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基层文化建设,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了基层文化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基层文化面貌。但是我市基层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经费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落后,工作机制不活,文化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一)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设立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要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成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文化活动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欠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努力分别不低于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中心集镇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发达地区的省级东海文化明珠相应硬件标准(1500平方米)。确保到2010年乡、镇、街道建有符合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站。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乡镇综合文化站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切实解决文化站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

(二)夯实基层文化俱乐部。以“基层文化俱乐部”工程为抓手,推动村级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到2010年,建成省级文化示范村30个以上,在85%的行政村中,因地制宜建设起基本适应群众需要、符合相应标准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初步实现全市村级文化阵地的基本覆盖。在85%的社区中,因地制宜建设起符合一定标准的、能基本满足居民文化需求的社区俱乐部,其中建成省级文化示范社区10个以上,形成社区文化建设的新格局。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星级文化俱乐部创建。村、社区和企业俱乐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保障运行经费,经常性开放,发挥应有作用,满足群众需求。

(三)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使广大基层群众普遍能够享受到海量资讯的优质数字文化服务。积极推进宽带网络进村,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传播设施,把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与数字电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活动中心相连接,建成基本覆盖城乡的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体系,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

(四)强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对东海明珠乡镇和各类文化俱乐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名不副实的东海明珠乡镇和基层文化俱乐部要限期整改直至摘牌。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俱乐部等设施的管理和利用,确保用于公益性文化事业,防止改作他用。对各种设备要加强国有资产登记、检查、管理。要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保证文化软件设施的及时更新和提升。要本着建好、管好、使用好、服务好的原则,制定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俱乐部管理办法,统筹合理使用文化设施设备,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群众学用科技、接受先进文化熏陶、丰富业余生活的重要载体。

二、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五)保证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要健全乡镇综合文化站机构设置。根据乡镇人口规模和文化建设实际需要确定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选配好综合文化站站长及专职管理人员。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录用工作,新进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吸收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文化站工作。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因地制宜,探索和实施文化员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双重管理的模式。专职文化员在任用、调离、辞退及借作他用时应征求上级文化部门的意见。

(六)积极实施“六个一”工程建设。要积极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六个一”工程建设,就是:各乡、镇、街道要在现有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配备好一名党委宣传委员、一名专职宣传干事和一名专职文化干事;各乡、镇、街道文化站要聘用一名文艺教师、一名懂文艺的离退休人员、一名民间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指导员。要广泛发动文化专职、兼职人员、志愿者、民间艺人、文化经纪人一起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发挥合力。

(七)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和完善岗位规范,加强对基层文化人才的业务培训,完善现有人才队伍的培养机制。深入实施浙江省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实行全员培训。发挥市、县市区两级群艺(文化)馆的作用,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村(社区)文化管理人员和文艺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群众文艺创作演出水平和文艺技能水平。

三、丰富基层文化活动内涵

(八)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各类文化活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别、多样式、城乡联动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以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重点抓好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可持续发展的常规性骨干活动项目,办好台州市农民文化节、邻居节、企业文化节、艺术节等节会活动。

(九)深化“百镇千村种文化”活动。深入推进“百镇千村种文化”活动,形成一批组织有力、活动正常、设施齐全、特色鲜明的“种文化”活动先进乡镇、村(社区)。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两级群艺(文化)馆业务干部下基层辅导“五个一”工程,鼓励业务干部深入基层,挖掘特色传统项目,培养文艺团队和文化带头人,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创作一批反映基层生活、贴近群众的新农村题材优秀作品。制定和完善基层文化指导员制度,倡导并动员市县乡三级文化干部和特长教师、业余文艺骨干等联动下乡“种文化”,建立长效的服务机制。

(十)组织实施文化三下乡。大力组织面向基层、反映新农村建设、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创作和演出。全市各级政府每年要采购一定数量的文艺节目、图书和数字电影下乡,使文化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推进“文化低保”工程,加大向基层特别是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的力度。开展“关心农民看书、捐赠图书下乡”活动,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为农民捐书,整合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俱乐部已有图书资源,建设内容常新、快捷方便、服务正常的基层图书室。

(十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在深入进行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积极挖掘整理,开展成果编纂,健全代表作名录,加强保护工作专业队伍和传承人队伍建设,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五个一”工程,逐步发展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创建一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确认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一批传统节日保护基地、保护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特别是传承人的“活态”传承。开展各种宣传展示活动,拓展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发展工艺美术品生产,大力发展民俗文化演艺业和文化旅游业,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

四、创新文化服务方式

(十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效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通过公益文化项目政府采购、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服务效益。进一步推进文化创新,健全和完善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过程中实行扶持的工作机制及相关申报、考核、奖励办法,形成有利于推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的工作体系,形成精品纷呈的繁荣局面。继续实施“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设立“公共文化贡献奖”,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台州民营经济优势,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文化俱乐部、赞助活动、免费提供文化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和调动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统筹城乡文化资源,扶持发展一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以提供、传播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为主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

五、保障基层文化的繁荣发展

(十三)切实加强对基层文化建设的领导。要把基层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各级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刚性推动文化建设,确保基层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机制,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情况作为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基层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四)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基层的范围。要重视对文化站和文化俱乐部持续的支持,硬件和软件投入并重。市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乡镇财政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确保基层重点文化建设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十五)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基层文化工作。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制订基层文化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政策,明确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搞好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积极进行文化创优评审和表彰,提高各级政府和群众办文化积极性。财政部门要解决基层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人事部门要重点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性质和文化员的编制问题。税务部门要切实落实相关的文化税收政策。文化、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对农村文化建设特别是重点文化工程,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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