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为民实事项目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为民实事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舟政办发(201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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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为民实事项目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市政府为民实事项目》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市政府为民实事项目
一、城乡就业方面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8500人,引导和帮助4200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解决一户。新增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500名,新增两创技能培训1000名,完成渔农民双证制教育培训2000名。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渔农办、市财政局)
二、养老保障方面
全年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000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0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000人;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确保五保、“三无”集中供养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渔农民人均收入的65%;参照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标准,对1100名城乡低保失能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养老院、敬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定海第三社会福利院建设,普陀山社会福利中心完成建设任务的50%,启动市福利中心二期和岱山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新建渔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9个,边远小岛托老所4家。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社会救助方面
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80%;低保边缘对象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得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的20%。全市渔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5500元以下低收入渔农户(“低保”渔农户除外)均列入脱贫计划,其中80%家庭实现脱贫;结对帮扶4500对,年帮扶资金(含实物)每户1200元。为500名残疾人实施助听、助行、助明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行动,对1050名生活不能自理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在旅游业、企业(船舶修造业)、交警、交通运输、学校等部门开展现场应急救护培训10000人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渔农办、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四、医疗保障方面
全市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000人;建立全市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460元,其中财政人均补助不低于325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二级以下相应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5%,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医疗救助资金不低于人均10元的标准。推进渔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增加重大疾病病种,扩大门诊指定项目病种范围;完成新城综合医院续建工程项目、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一期工程;完成舟山医院新城院区和妇幼保健院搬迁调整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五、城乡居住环境方面
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292套,建成保障性住房2486套;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00户以上;危旧房改造308套。完成36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4个整乡整镇环境整治项目。创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3个,市级生态示范村8个。完成渔农村住房改造6000户,其中渔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建设279户;完成4000户渔农户的生活污水治理和4000户渔农户卫生改厕任务。调整和完善农村公交线路布局,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00辆。实现村村建邮站、户户建邮箱。
(责任单位:市渔农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局、市财政局)
六、教育文化体育方面
实施校车提升计划,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筹建公办民工子弟学校,出台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管理办法;按照规划,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成等级中心幼儿园;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爱心营养餐标准由350元提高到750元。送400场次戏、5100场电影、30场讲座和展览,配送流通图书10万册;建设省级村级体育俱乐部15个,小康体育村100个;新建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各2个,全民健身路径80条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七、饮用水保障方面
大陆引水二期工程基本完工并具备通水条件,全面开展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前期工作。继续深入实施渔农村饮水提高工程,改善11.75万渔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实施自来水深度处理工程,完成临城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工程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平阳浦水厂改造工程,虹桥、城北水厂抓紧开展改造前期工作;大陆引水预处理及配水工程完成主体工程的60%。实施岛北水资源整合工程和普陀片水资源整合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八、污染防治方面
确保完成舟山电厂2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启动3号机组脱硝工程;启动大气环境立体复合监测系统(含PM2.5监测系统);实行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启动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岛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完成虹桥水库治污二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九、公共安全方面
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建设,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40家,示范街4条。50%县(区)、乡镇(街道)实现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完成19家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提升改造。实施53处地质灾害点处理,4处防洪排涝工程;加固病险水库7座,海塘7条7.4公里,病险水闸6座,整治河道(含小流域堤防加固)5条16公里;实施临水临涯公路安保设施21500米。确保不突破“十一五”末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实有数,安全生产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集团公司、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监局、市财政局)
十、市民卡工程方面
启动市民卡二期工程建设,全市发卡量累计达90万张以上。把民政、残联、人口计生等公共服务纳入市民卡交换系统。拓展市民卡在公交、水电煤、普陀山进山门卡、景区门票、停车咪表等居民消费方面的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委、普陀山管委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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