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对重大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6-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对重大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宁政发〔2005〕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在国家继续加强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面临严峻形势,工业投入比重偏低,利用外资逐月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减缓,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严重不足,土地、资金等要素瓶颈制约作用日趋显现。在这样的形势下,重大项目建设的进度和完成情况,不仅直接关系到今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完成和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而且对今后几年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现从全市重点项目中梳理出一批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或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71项、总投资2320亿元,市政府决定对这批重大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按项目性质分别确定市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负责,实行挂钩分工负责。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归口管理,明确职责,分头负责,加强协调,加强服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附件:1、2005年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表

http://www.nanjing.gov.cn/cps/site/nanjing/file/zfgw/zf20050707-1.doc

2、2005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大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表

http://www.nanjing.gov.cn/cps/site/nanjing/file/zfgw/zf20050707-2.doc

3、2005年重大前期和储备项目责任分工表

http://www.nanjing.gov.cn/cps/site/nanjing/file/zfgw/zf20050707-3.doc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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