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文明示范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4-08-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

穗文明委[2004]8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文明示范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级市文明委,市直局以上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广州市创建文明示范村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文明办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4年8月17日

广州市创建文明示范村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深化和推进我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在学习借鉴浙江、海南等地创建生态文明村镇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市文明委将在部分区和县级市进行创建文明示范村试点工作,为全市的文明示范村建设积累经验,作出示范,带动全市的创建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示范村活动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积累经验、示范带动”为总体要求,以建设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现代文明素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实现经济与社会、农村与城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高标准、高起点地抓好试点任务的落实,努力探索富有广州特色的文明示范村建设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

试点工作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进、重在创新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创建文明示范村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经验,努力达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品位文化和高文明素质的要求,为全市创建工作作出示范,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一批富有广州特色的文明示范村。

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认真做好选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做好试点村的选点工作是试点取得实效的关键。要立足本地实际,着眼整体创建,妆照代表性、可行性、特色性和示范性的要求,选择一批领导班子坚强、经济基础较好、自然条件优越、村风民风淳朴的自然村或规模不大、聚集度较高的行政村作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当前我市中心镇村的建设,各区(市)要在已确定的中心镇中心村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条件.选择一条自然村或行政村作为试点单位。

(二)科学制定规划,明确文明示范村建设的发展方向。

科学规划是创建文明示范村的前提和基础。试点村建设规划要体现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趋势和生态区域功能的建设要求,符合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前瞻性、便民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同时,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通过对试点村的建设用地进行归并整理,会同专业规划部门和有关专家,根据试点村的经济实力、自然条件和村风民情等特点,认真周密地编制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研究和制定本区(市)的文明示范村建设整体规划。

(三)建设与整治并举,大力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

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是创建文明示范村最基本的内容。在试点工作中要按照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的“五化”要求,下大力气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

1、完善基础设施。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要根据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按照“五通”(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通有线电视)的基本标准,抓好以改善村庄周边环境、村内环境和家居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村道路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全路100%硬底化的标准,修建进村道、环村道和村内道路。积极推进改水改厕工程,村内饮用水合格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辖区内水塘等地表水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质量标准。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要设置路灯等照明设施。

2、整治脏乱现象。要彻底清除村内的各类违章建筑,消除乱搭建、乱堆放、乱张挂、乱放养、乱丢乱吐等现象。重点抓好村内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清理村道两旁、村周围、水塘周边、村内和房屋周围的卫生死角;坚持开展除“四害”工作,“四害”密度明显下降;整治村中有碍观瞻的陈旧广告牌、电线等。建立村内保洁制度,采取建设垃圾存放池等办法,集中处理日常垃圾。加大对各类工厂、企业和出租屋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建设整洁优美的村容村貌。

3、绿化美化环境。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特色抓好绿化美化工作。重点在村庄外围、村道两旁和庭前屋后能够利用的空地上植树种草,修建绿化景观。村内居民区的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形成村内村外绿树成荫、花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境。

4、改善文体设施。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大力建设和完善村内的文体设施:即有一个文化室、一个运动场所、一个宣传阅报栏、一所村民学校、一个绿化休闲公园。有条件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要大力挖掘和保护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传统文化,为村民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着力培育和发展生态型农村经济。

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生态经济,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文明示范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在试点工作中要把发展生态经济摆在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农村生态经济的发展道路。要建立生态农业模式,大力倡导绿色农业,推广使用有机肥,生产无公害农副产品;村办工业企业按国家法律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保验收手续,企业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同时,要按照市中心镇规划,逐步把工业企业迁移到规划工业园中。加强对河涌的排污处理,提高净化能力。积极探索发展观光农业、园艺农业、绿色餐饮等特色农业的有效途径,广开渠道,壮大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村的主要经济指标要高于本区(市)的平均水平。

(五)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建设文明示范村要始终坚持把革除陋习、移风易俗,净化农村社会风气,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生态文化作为“重头戏”来抓。一是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学习教育,增强村民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市场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抓好公民道德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动员和引导村民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示范村的各项活动中来,坚持抓好创评文明户活动,大力推进村民教育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三讲一树”活动,并主动把暂住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宣传教育的范围,切实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友爱、扶弱助残的村风民风。三是抓好科普宣传和环保教育。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运用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宣传各类科普和环保知识,教育村民群众不乱砍乱伐林木、不捕食野生动物、不污染环境,自觉参与环保行动。四是抓好农民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健全社会、学校、家庭的教育网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五是抓好文体娱乐活动。充分发挥村内文体设施的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六)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切实把创建文明示范村工作和推进基层固本强基工程结合起来。以党建带动创建,以创建促进党建。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推行村民自治,发挥村民小组的作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定各类村民听证制度、议事制度等村民自治规范措施,建立健全村委会的民主选举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要围绕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制定适应文明示范村建设要求的村规民约,成立群众性的道德教育和自律组织,引导和规范村民的日常行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强计生教育和管理,确保完成各项计生指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出租屋、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各类邪教、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村’,和“无毒村”建设。

四、主要措施

创建文明示范村工作是当前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探索和完善创建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一)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市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统一规划和部署全市的试点工作。有试点任务的区、县级市要分别成立由区(市)、镇、村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领导直接参与的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指导各试点村的创建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联系点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

各地要立足试点村的实际,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的要求,广泛征求和听取镇、村两级班子和群众的意见,由区(市)、镇、村共同研究和制定试点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试点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和实施办法。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要积极探索区(市)、镇财政共同投入,辖内单位和共建单位支援投入,村社集体经济积累投入,社会各界赞助投入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同时,要积极争取村民的支持,提倡和鼓励群众投工投劳,用自己双手建设美好家园。要按照开源节流的原则,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创建文明示范村试点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四)健全和完善各类共建机制。

建立共建机制是我市多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在试点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包括城乡共建、军警民共建在内的各类共建机制,大胆探索构建新型的城乡互助关系。坚持开展“三下乡”活动、对口扶助活动等行之有效的共建行动,建立试点村对口创建机制,加大市、区(县级市)、镇三级对试点村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辖内单位的支持,形成军民联手、城乡互动的共建氛围,共同推进文明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五)建立督导机制和目标奖励制度。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市文明办将联合有关部门,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下点督导,了解情况、协调沟通、解决问题。试行达标奖励的办法,由市拨出专款,通过检查验收,对达到标准的试点村予以奖励和表彰。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检查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镇村创建的积极性,推动试点工作不断深入。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4年5月—7月)

主要任务是完成试点村的选点工作。各区、县级市成立试点工作机构,在做好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拟定试点工作方案,并着手编制创建规划和完成对试点村规划的勘测工作。召开全市试点工作会议,启动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04年8月—10月)

主要任务是完成各试点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市、区(市)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核。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示范村的宣传动员工作。市文明办在各试点村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各试点村的验收标准和考核方案。

第三阶段(2004年11月—2005年4月)

主要任务是按照各试点村的建设规划,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行动,切实改变村容村貌。深入开展“三讲一树”活动和“三下乡”活动。市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将定期分赴各试点村进行检查跟进。

第四阶段(2005年5月—6月)

主要任务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由市文明办联合有关部门对各试点村的规划和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全市试点现场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力争在2005年下半年,全面启动我市创建文明示范村活动。

延伸阅读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贵阳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办法

海口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