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工作及“两免一补”工作加强调研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工作及“两免一补”工作加强调研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4-10-2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工作及“两免一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工作及“两免一补”工作加强调研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10-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工作及“两免一补”工作加强调研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184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区各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已陆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工作及“两免一补”工作。为使这两项社会广泛关注的民心工程更好地开展,全区各地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炼在实践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做法,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就这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各地开展“一费制”工作和“两免一补”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取得的明显成效。
(二)各地级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为推进“一费制”工作和“两免一补”工作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举措。
(三)各地在实施“一费制”和“两免一补”工作后,辖区内中小学各年级学生课本费构成以及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
(四)“一费制”实施后,各地中小学校日常管理费用开支情况、学生缴费水平及收缴率。
二、调研的组织工作
要求各地级市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分管市领导要亲自抓,抽调精干的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基层和各中小学校,掌握详实的情况和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有深度的,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报告。
三、调研的时间要求
请各地级市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形成调查报告。要求在2004年12月31日前以地级市人民政府名义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邓旭升电话:2820588285205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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