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教育局 | 文号:鹤教文〔2007〕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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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鹤教文〔2007〕80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务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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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鹤壁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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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制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发展大局。
二、工作步骤与形式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07年底截止,行动采取基层单位自查整改、包校科室督导检查、局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形式,全面对学校内部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期间,共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单位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及《鹤壁市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深刻吸取以往安全事故的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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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在此期间,市教育局各联系县区领导和包校科室要对所联系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
(二)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上旬,市教育局各联系县区领导和包校科室要对所联系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工作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各县区教育局要在7月底前,机关各科室要在8月初,完成对本辖区内学校和所分包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于8月10日前将有关督查情况报局综合治理办公室。
(三)局专项检查组重点督查阶段:8月下旬,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1.专项督查组分组安排如下:
淇县组长:陶国胜成员:李凤玲孙永生尹向辉
浚县组长:张振华成员:郭德海李峰卢庆忠
山城区组长:张彦成成员:田振宇牛鹏勇刘浩
淇滨区组长:霍军成员:李志强文永涛周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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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组长:裴中喜成员:徐静斌王志伟李勇
市直学校组长:常焕金成员:王东群许文强于洪田
同时,市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将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采取明查暗访形式随时对全市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予以通报。
2.督查内容包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防范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相关措施情况;学校安全重点时段和部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
(四)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学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三、工作排查重点
(一)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是否存有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
(三)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
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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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四)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五)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六)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七)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思想,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防范技术改造,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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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调动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主题班队会、大型集会、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并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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