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3年省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3年省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3年省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政办[2013]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3〕8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市的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分三次向市政府报告。
一、强化开放带动和改革创新,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1.突出专业化集群式招商。坚持承接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并重、引进龙头企业与吸引配套中小企业并重,省市县三级联动,重点在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家电、家具、纺织服装及制鞋、新型建材、金属制品等产业开展集群招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漯河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2.利用第八届中博会和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等平台招商,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题材效应,加强与世界500强和央企深度战略合作,引进一批电子信息、航空航材、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兴服务业龙头企业,吸引中小企业配套跟进,形成雁阵效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漯河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3.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交通物流体系和各类产业载体配套设施,抓好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口岸等开放平台建设,建立“大通关”机制,健全招商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联审联批和代理服务机制,强化投资权益保护,“筑巢创优”增强吸引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漯河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和企业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开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鼓励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战略重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实施万家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下大力气解决融资难题,鼓励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市人行、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深化农村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国有林场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启动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建设,开展107个县(市)供电代管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市人行、市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抓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扎实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稳妥推进人地挂钩试点,探索结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建立碳排放控制制度,推行节能量交易,探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持续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0.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重点放在中小城市,鼓励引导就近城镇化。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推动以产兴城,更好解决进城农民就业问题;把具备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市新区、中小城市、城乡结合部学校建设,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及子女入学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漯河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11.推动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加快中心城区与组团间快速通道建设。引导产业在不同层级城市合理布局,实现分工协作、相互促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继续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着力发挥郑州、洛阳等城市龙头带动作用,做大做强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县城和县级城市,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城乡统筹、互促共进的现代城镇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农办、市规划局、市建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新型工业化主导,持续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13.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房、产业地产开发供应,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各类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健全体系,提升功能。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加强产业发展载体建设。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有序转移)要求,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功能作用。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3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3万亿元;统筹全省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布局,突出龙头带动、链式发展、完善配套、强化保障,培育形成10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创新孵化平台、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全面完成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此为依托,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16.深入推动产销对接,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推动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持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17.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集合政策,整合资金,集中投入,统筹推进水、电、路、林等生产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更加切实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年内新建成高标准粮田900万亩以上,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50亿公斤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加快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100个左右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启动建设100个以上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政府菜办、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9.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质量安全、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覆盖面,加快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和改造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菜办、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具备条件的规模化粮食生产单元和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扶持、金融服务、技术支撑、奖励补助等手段,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加快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市人行、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1.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3万延米,实施农村骨干路网等级化改造,促进农村邮政、通信、客运、物流等体系建设发展,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再解决600万以上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万户。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局、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持续培育战略竞争新优势
2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黄河北岸标准化堤防建设、重要河道及中小河流治理,继续实施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和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基本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加快受水配套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漯河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加快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综合带动提升作用,推动信息化与“三化”融合发展、同步发展。推进郑州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和省级试验区数字化改造,抓好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和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光网城市建设,力争年内省辖市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努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及信息网络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方位应用。继续搞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吸引大型信息企业在我省布局服务总部或区域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文化强省建设,持续提升中原文化软实力
24.加强重大文化遗产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丝绸之路、大运河河南段申遗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5.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发挥中原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中原文化品牌。改造提升广播影视、报纸期刊、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实施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双十”工程,建设国家动漫产业河南基地、大河文化物流园等重大项目,培育壮大文化产业集群;继续推进省级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造美丽中原
26.加强资源能源节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节水工艺技术、设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强度。加快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园区和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加强环境保护。严格环保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火电、水泥、钢铁企业脱硫脱硝等工程建设。加强水、大气、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开工丹江口库区水质保护项目,保持库区良好水质。完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新增洛阳等5个省辖市开展PM2.5监测。加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控制面源污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开展区域规划环评。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加强生态系统建设。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四区三带”(中原生态涵养区、太行山地生态区、伏牛山地生态区、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区,沿黄河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沿淮河生态保育带)生态网络。开工建设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护林、农田防护林、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加快矿区生态恢复和煤矿塌陷区治理。
责任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构建和谐中原
29.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训帮助就业、援助扶持就业,鼓励多形式就业。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低收入职工、基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持续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涉农补贴,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政策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城镇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新农合衔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和实际报销水平,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大病应急救助。规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2.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大力发展老龄、残疾人、慈善、红十字事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公平分配和有效入住,新开工保障性住房40万套、竣工30万套。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4.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加快一批特色骨干高校建设,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5.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实施重大疾病防控、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标准化水平。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快建设一批省辖市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继续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6.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服务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8.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责,健全社会管理服务网络。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落实移民扶持政策,创新移民社会管理模式。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推进平安河南建设,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持续开展“扫黄打非”,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水利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9.继续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支持驻豫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持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
40.提高行政效能,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提升水平。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全球思维、战略思维,加强调查研究,把握运用规律,准确判断形势,注重战略谋划,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有效运作能力,抓住主要矛盾,区分轻重缓急,合理配置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执行能力,坚持关键在做,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奖惩、有必要的事后评估,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政府绩效管理,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修订完善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引导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1.改进工作作风,在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建设上提升水平。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推动工作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坚持求真务实,勇于担当,重诺守信;改进调研方式,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多到情况复杂、矛盾困难集中、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帮助解决问题;改进文风会风,减少检查评比,强化行政问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精力用到谋发展、抓落实上。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加强监察、审计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惩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漯河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42.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在学习创新型政府建设上提升水平。深入创建学习型机关,持续实施公务员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公务员培训轮训,加强对城镇化、信息化、现代金融、现代物流、航空经济、社会管理等领域知识的学习,提升学识、开阔眼界,学以促研、学以促干,推进观念创新、工作创新、管理创新。鼓励公务员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加强和改进公务员管理,完善录用聘用、交流轮岗、竞争上岗等制度,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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