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经济发展政策环境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9-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经济发展政策环境的意见

平政办[20O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优化经济发展政策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策环境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直要性

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是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的重要举措。政策作为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在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发达地区和经济发展较快城市的经验表明:优化政策环境,建立一个好的政策平台,才能吸引和聚集境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依据国家法规和上级政策,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企业和社会投资、创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振兴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市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政策“棚架”和政策“打架”现象,在执行政策中还存在着“越位”、“错位”等问题,直接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经济发展的环境。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政策环境在经济发展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把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观点和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体现在对政策的理解和落实上,切实加强政策环境建设。

二、落实与创新并举,营造灵活宽松的政策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运用政策的潜力,为经济发展服务。要坚决废止妨碍平顶山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和办法;凡上级明令废止的政策,必须令行禁止,落实到位;国家没有废止仍在执行的政策,要努力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收费标准明确的,按照标准走下限;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按最高优惠标准执行。同时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结合实际,

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平顶山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优惠措施和优惠办法。对于国家尚未制定的优惠政策,我们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制定一些灵活的政策和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凡是政策没有限制的,能开绿灯的要开绿灯,能变通的要变通。通过营造灵活宽松的政策环境,增强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促进对外开放,促进招商引资,促进平顶山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设置政府网页,制定政府网上信息公开办法;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刊物等各类媒体,将本地各部门的长期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计划、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招商项目和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规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便民服务向社会公布。要编制充实本部门的《投资指南》或《政策指南》,建立网上政府投资项目和政策查询库。建立政府与企业、公众对话沟通渠道,扩大群众对政策落实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特别是面向企业服务的部门,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上门指导,设置宣传窗口和咨询电话,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在接待办事地点放置相应的政策文本,供企业、公民自由索取。三是开展优化政策环境大讨论,更新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树立典型,找出差距,转变作风。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介,及时宣传报道优化政策环境的举措和效果,使政策宣传到企业,到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形成全社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共同创造、悉

心维护政策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健全优化政策环境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从降低企业投资与运营成本,转变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公用事业资源的供给方式入手,降低固定资产配置不合理给企业增加成本入手,从投资者反映最突出的和直接与政府工作相关的问题入手,从提高市场化程度,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世贸规则要求、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手段、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入手,从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政策环境入手,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关于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土地使用制度以及市场准人审批、年检、收费、税收和安全生产、中小企业服务、就业与社会保障、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吸引、激励、支持和帮助企业,让政策优惠变为经济优势,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完善政策协调、沟通机制。协调政策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减少因政策规定及操作上的抵触给企业发展造成的阻碍;进一步协调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行为和资源。政府部门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主动和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保证政策相互配套,便于操作,防止政出多门,政令抵触。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的政策规定,要明确一个主要责任部门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增强政策的系统协调性,对现有的政策制定主体进行权限界定和规范,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政策进行整合,减少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提高质量和透明度。三是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政策环境问题,发挥政策环境优势,扩大政策环境的对外影响力。对涉及政策环境的历史积案要进行排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依法妥善处理。四是建立健全政策征询和反馈机制。首先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制定政策或发布政策前,认真听取专家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并在政策实施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政策变化的随意性。其次要建立政策执行的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实行政府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传递政府有关政策信息;并直接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了解企业需求,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实际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对现有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和涉及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落实到位。第三要整合政策投诉渠道。加强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效能过错行为,严格实施效能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办事推造、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努力使所有企业、社会公众真正享受到应享受的政策。

五、几点要求

(一)全市优化政策环境工作第一阶段集中行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会议,制定第一阶段工作方案(2005年9月10日一20日)

2.清理废止有关政策措施(2005年9月21日——10月15日)

3.完善和制定政策措施(2005年10月16日——11月30日)

4.自查总结、检查验收(2005年12月1日——31日)

(二)各地各部门的优化政策环境第一阶段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三)各地各部门将已废止、继续执行、需要完善和计划新制定的政策措施,按类别制作详表(标明题目、文号、主要内容),于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四)各地各部门将已经完善和新制定的政策措施按类别制作详表(标明题目、文号、主要内容),于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五)各地各部门优化政策环境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于12月底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于10月份开始抽查和督促各地各单位的优化政策环境工作,12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第一阶段集中行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的优化政策环境转人经常性工作格局。

六、切实加强对优化政策环境工作的领导

优化政策环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按照2005年

8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总责,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二是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本地本部门的政策环境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安排。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立即着手开展政策的清理、完善和废止工作;四是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政策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九月八日

延伸阅读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贵阳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办法

海口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