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荆门市2007年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07)35号
颁布日期:2007-05-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荆门市2007年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监察局制定的《荆门市2007年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荆门市2007年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

(市监察局2007年5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六次党代会、市七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2007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2007年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

一、围绕促进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一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督促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以及扩大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督促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二)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涉铅污染企业、造纸企业违法排污、饮用水源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治理,对2006年挂牌督办案件未结案的,会同有关部门督查整改到位,对干预环境执法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进行清理,着重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保执法、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加强环保案件移送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活动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制度,制定出台《荆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纪录及准入管理办法》、《荆门市招投标代理机构监管办法》,从源头预防商业贿赂事件的发生。健全监察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四)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专项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以惠农支农补贴、扶贫、社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专项资金,以及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等违法违纪案件。

(五)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保障群众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强警示作用。

(六)继续开展退耕还林专项检查。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今年要重点抓好“三查”,即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的违法违纪行为;查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查管理上的漏洞。坚决纠正暗箱操作、计划分配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确保退耕还林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扎实开展纠风工作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作用。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严格执行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择校收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该校实际招生总人数的30%。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开办“校中校”或搞“一校两制”,违规出台收费文件,面向学校的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等行为。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积极探索医药分开试点,逐步推行医药分开。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各地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支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利益问题,继续在全市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认真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四)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6号)要求,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本系统、基层和企业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专门面向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五)继续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公路“三乱”,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防止公路“三乱”反弹。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认真贯彻《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坚决杜绝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等行为。

(六)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结合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或者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努力使政风行风热线真正成为“连心线”、“亲民线”、“监督线”和“发展线”。

三、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一)实施重点项目效能监察,为创造良好建设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对武荆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补偿、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建设质量。二是在市属2-3个骨干企业设立机关效能测评点,通过这一“窗口”监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三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同市建委、市规划局及相关部门对前段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着力解决在城乡规划中存在的滥用职权、效率低下、规划许可中失职渎职以及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三)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进一步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和建立健全以行政效能建设九项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的相关制度,力争形成一个制度体系,不断推进效能建设。

(四)围绕支持荆门经济开发区发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开发区骨干企业中设立一个行政机关效能测评点,以记名服务和限期办结等为抓手,督促职能部门履职主动、高效、到位。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在开发区的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达标、评比活动,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荆门市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对省下达我市2007年关闭9家小煤矿的工作进行立项监察,保证应关闭的煤矿按期关闭到位。

(六)配合行管办做好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外地好的做法,重点监督检查审批项目应进未进、两头办理、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乱收费等问题,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监管。

四、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针对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补课,务求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形成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办案合力,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在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准入制度,对新近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建立“黑名单”制度。

五、强化措施,整体推进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扎实稳步推进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逐级落实。特别是对各级领导批示件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办结,按要求上报。各县(市、区)监察机关和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在完成今年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所驻部门的中心工作选题立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取得执法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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