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

(2006年5月)

市人民政府:

我市城区现行的基准地价自2002年8月公布执行以来,为深化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规范城区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现行的基准地价中部分地价标准与当前的土地市场交易价格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通知》(鄂政发〔2001〕80号)的有关规定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我们建议对城区现行土地级别进行调整,对基准地价进行更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基准地价是我国地价管理的核心,是政府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强化土地市场调控,维护土地市场稳定,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是防止地价大幅波动和土地投机,防止土地收益流失,促进土地合理利用的必要措施;是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和政府收取土地有关税金的重要依据;也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规划范围逐渐扩大,土地资本的投入显著增加,土地开发的强度明显加大,现行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不能准确反映城区的现实状况。因此,根据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尽快对城区土地级别进行调整,对基准地价进行更新,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土地的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

二、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和任务

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是: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犭虎]亭区、宜昌经济开发区、夷陵区晓溪塔城区、三峡工程坝区等范围内的建成区和部分规划控制区,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基准地价更新的主要任务:一是根据城区社会经济自然概况和土地市场情况,分用途评定和调整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的土地级别。二是分级别评定商业、住宅、工业以及其它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三是评定主要商业街道的商业用地路线价。四是建立城区标准宗地地价及修正体系。五是制定城区土地出让底价。六是建立城区地价信息库和城区地价动态监测系统。七是制作地价样点图、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主要商业街道的路线价图。八是完成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九是申请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基准地价成果验收和上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三、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方法和步骤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是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在土地定级的基础上,以土地收益为依据,以市场交易地价资料为参考,更新基准地价,并建立地价信息库和地价动态监测系统。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06年5月)。一是成立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二是制定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三是成立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专家指导组、工作小组和确定技术协作单位。四是做好调查工具、图件的前期准备。

(二)资料收集阶段(2006年6月)。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提供有关资料。二是由技术协作单位组织专业调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三是分片分组,由专班人员通过函表、访问、实地调查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收集定级估价所需的城镇商业、服务业及其它产业的用地效益资料,交通、环境、规划、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资料,以及土地征用、土地交易、土地转让、房屋出租、房屋交易等资料。

(三)资料整理、分析与地价测算阶段(2006年7月)。一是将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检验,剔除数据异常值以及不完整的资料,将合格的资料数据绘制在图上,并录入计算机,建立土地定级估价数据库、图形库和专家模型。二是根据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确定定级因素、评定土地定级因素及各因素因子对土地质量的影响,初步划分土地级别。三是分析处理各类土地交易等地价资料,采用不同方法,测算样点地价,并在初步划分土地级别的基础上,确定土地级别、落实级别界线。四是测算各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和出让底价,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设定标准宗地,评估标定地价,提出地价指数测算思路和方法,并建立土地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和地价数据库。五是对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进行实地校核,并进一步修改、调整和完善,初步确定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方案。

(四)编制成果、审核验收和成果报批阶段(2006年8月至9月)。一是撰写城区土地定级估价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二是编制和汇总各种表格、图件及成果资料。三是征询专家和领导对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四是申请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验收,根据验收情况进行充实和完善。五是报市政府审批后公布执行。

四、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建议成立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二)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为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提交有关资料,确保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顺利进行。

(三)在这次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要提高科技水平,加大计算机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力度,充分运用已成熟的技术和应用软件,建立宜昌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与地价管理信息系统,编制科学的地价指数,推进基准地价更新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奠定更好的基础。

(四)此次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建议市政府安排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费。

附件: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宏强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谭春玉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雷元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学才市物价局局长

成员:朱邦仕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陆锋市建委副主任

王乐军市经委副主任

李大权市国资委副主任

覃益盛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玲莉市规划局副局长

向家珍市房管局副局长

汪小波市商务局副局长

苑曙光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昌栋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陈育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亮市城调队队长

刘新平夷陵区政府副区长

向常友西陵区政府副区长

汪元程伍家岗区政府副区长

曾新建点军区政府副区长

许志华犭虎亭区政府副区长

沈鸿祥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育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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