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宁国市文物管理所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安徽省宁国市文物管理所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5〕1530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安徽省考古研究所等12家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皖文物博〔2015〕5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宁国市文物管理所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方案》,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保护修复工作。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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