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域轨道交通临潼线选线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西安市域轨道交通临潼线选线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361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安市域轨道交通临潼线选线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3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安市域轨道交通临潼线选线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芷阳五路站、华清池站和秦汉大道站的选址位置应根据考古工作结果进一步优化,避开重要文物遗存,确保文物安全。

(二)应补充上述3处站点地面设施的设计标准,并进一步优化该3处站点的地面设施的建筑设计,严格控制其体量、规模和高度,并使其外形风格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应进一步优化该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秦东陵、华清池遗址和秦始皇陵区段的施工方案,尽量降低施工震动对文物的影响。

(四)应在评估震动对秦东陵、华清池遗址及秦始皇陵所产生影响的基础上,对轨道交通通过上述区段的运行速度提出控制性要求。同时,应根据需要补充提出相应的震动监测方案。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西安市域轨道交通临潼线涉及秦东陵、华清池遗址和秦始皇陵的拟建区域进一步开展全面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四、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需求,对西安市域轨道交通临潼线的选线方案和建设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制定专门的文物保护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五、施工中,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做好对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并督促工程部门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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