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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中日甲午战争田庄台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1441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中日甲午战争田庄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辽文物〔2014〕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甲午战争田庄台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遗址现状勘察和研究,科学分析影响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安全的主要因素,评估遗址保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保护规划编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说明。
(二)组织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搞清遗址范围、规模和布局,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三)突出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科学确定规划范围和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要求和控制指标。同时,注意该规划与田庄台村镇规划相衔接。
(四)根据遗址现状科学确定保护、展示措施,应以本体和环境现状控制为主,维护遗址历史环境氛围,避免新增设施对遗址景观风貌的影响。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甲午战争田庄台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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