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0-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召开2010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2010年工作安排,我局将于2010年12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文物局长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10年全国文物工作,部署2011年重点工作;全面回顾“十一五”时期国家文物事业取得的发展成就,确立“十二五”时期国家文物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文物事业新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12月20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电话:010-68316611)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文物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助手1人;国家文物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

四、报名

请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回执于2010年12月14日前传真至国家文物局办公室秘书处。

五、报到

请参会人员持此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0日19:00前到国谊宾馆迎宾楼一层大厅报到。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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