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候选人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宣传函[2010]23号
颁布日期:2010-1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上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候选人的通知

宣传函[2010]23号

在京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首都文明办《关于开展“2006-2010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通知附后),首都文明办将于近期开展评选“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活动,分配我委4个名额。各在京中央企业可视情推荐提出1名候选人,于12月22日之前报我办,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晓华

电话:63193241、63193884(传真)

地址: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1702室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开展“2006-2010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730/n264183/n7750948.files/n7750967.doc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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