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滁政秘〔2015〕59号
颁布日期:2015-05-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市上下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部署,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目标考核中位居第一方阵。根据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现将2014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一等奖来安县人民政府;二等奖定远县人民政府、明光市人民政府;三等奖南谯区人民政府、天长市人民政府。

二、市直部门

一类市直部门:一等奖市公安局、市药监局;二等奖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三等奖: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

二类市直部门:一等奖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二等奖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三等奖市发改委、市人防办、市农机局。

2014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作为责任单位评定为一等奖。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工作特色、强化工作落实,奋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全市“三个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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