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秘〔2015〕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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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滁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要切实统一思想。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为圆满完成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方式,全力做好各项减排工作。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目标约束,把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推动转型发展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工程措施,增强污染减排能力,提高污染减排绩效。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与清洁生产相结合,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要坚持管理与引导相结合,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市场驱动、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对照减排项目,加快减排项目建设,尽快发挥减排效益。要完成电厂、水泥厂和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限期治理任务。要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提标改造。要全面改进养殖方式,做好畜禽粪便的资源综合利用及污水综合治理。要加快黄标车淘汰,严格执行机动车注册和转入工作。
三、要落实部门责任。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调度督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市规划建设委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脱氮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市农委要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减排计划项目的督查、调度工作。市经信委要做好工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市公安局要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淘汰黄标车8100辆以上,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任务。
四、要严格执行制度。一是实行逐级序时报告制度。每周各县市区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报送计划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强化督查调度制度。要加大对重点企业、主要工程减排项目的督查频次;对未完成序时进度任务的做出提前预警、督办调度、直至采取区域限批。三是严格实行约谈督办制度。对工作进展迟缓滞后的项目、减排不力的部门,经事先提醒预警仍无明显改进的,实行专题约谈督办制度。四是严格监督考评机制。根据各地目标完成情况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2015年4月23日
附件:附件.doc[279.0KB]
http://www.czzwgk.gov.cn/index.php?c=content&m=download&_id=55593de25d21fbb6137534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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