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度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在即。为深刻吸取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教训,打好秋季秸秆禁烧翻身仗,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秋季禁烧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压力空前,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继续把秸秆禁烧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打好秸秆禁烧的翻身仗。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优化组织调配,以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体系确保禁烧落到实处。各地要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田块都要建立“身份证、责任牌”,明确农户、包保干部、机手、农机农机人员的责任,做到责任可追溯。
二、强势宣传发动
要把宣传发动作为开道先锋,全面采取各种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宣传内容上,要突出收割技术要求、秸秆处理利用方式、禁烧责任及处罚措施;宣传对象上,要突出机手、农户、镇村干部等;宣传力量上,要加强整合,对农委、农机、公安、环保、镇村干部进行编组,综合宣传各项政策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全面开展宣传,通过学生教育家长;宣传责任上,要划定宣传责任区,明确宣传人员,并与农户、机手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做到宣传不留盲点,努力实现秸秆禁烧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三、强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各地要把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推进农作物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综合推进秸秆肥料化还田、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集中化收储五大工程建设。严格农机把关,跨区作业和本市内的联合收割机未安装粉碎装置的,不得开展收割作业,同时严格控制留茬高度和秸秆粉碎长度,从收割第一环节进行严格把控。采取其他综合利用的必须落实收储责任和监管责任。
四、强化综合保障
各地要加大农机保障力度,详细测算符合条件的农机保有量,制定针对性补贴措施,引导农机具升级达标;要采取综合措施,合理调配农机具,确保满足收割和粉碎还田等要求。要强化农技指导力度,发挥农技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中心作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相关农业技术,建立收割、还田、栽种等一条龙服务的制度。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坚决按照方案要求将奖补资金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地区应增加补助标准,切实维护秸秆综合利用者的权益。同时加大禁烧人员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适时对秸秆禁烧先进单位或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加强禁烧办力量
各级禁烧办作为中枢机构,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充分发挥指挥调度、统计通报、督查考核等作用。根据禁烧工作需要,市禁烧办将从市农委、农机、气象等部门抽调人员,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服从安排、全力支持;市财政要保障市禁烧办日常的工作经费。各地也要加强禁烧办人员力量,落实工作保障。
六、加大督查力度
要进一步增强包保力量,在午季市包县的基础上,增补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包保责任单位,分别包保督查凤阳县、定远县。要进一步细化督查分工,市效能办重点督查农机配套、农机调度工作和各县市区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工作;市政府督查室重点督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环保局重点督查焚烧火点情况及空气质量。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责任,谨防督查流于形式。
七、严格考核奖惩
考核是禁烧工作最有力的抓手。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市对县的考核采取午秋两季合并考核,综合兑现。各地也可结合禁烧实际,制定促进禁烧工作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级禁烧工作人员及农户的积极性,切实把禁烧工作落实到田间地头。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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