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指挥部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指挥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合政办秘〔2015〕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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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政府决定成立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和险情的应急处置、搜救组织和善后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省巢湖管理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1.编制和审定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预案》、《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工作规定》、《搜救中心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建立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水上搜救的有关政策决议等重要事项;
3.根据全市的应急救援力量决定应急救援的行动,统一指挥调动应急救援资源、对外请求支援、统一发布新闻信息、决定救援行动的终止等;
4.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挥合肥市通航水域范围内的防污、防台、水上救助应急反应工作。
二、应急搜救中心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下设应急搜救中心,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一)组成人员。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应急搜救中心主任,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市地方海事局、市公安局巢湖水上分局、省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巢湖气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上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实联席会议的相关指示精神及决定,组织实施并报告有关工作;
2.具体实施合肥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应急值班工作;
3.了解、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保持与成员单位的有效联络,掌握辖区搜救资源,接收和发布有关的气象、水文、通航等信息;
4.定期组织开展演习(练),定期组织辖区水上搜救人员知识及技能培训;
5.处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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