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职责分工的通知
关于淮北市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职责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秘〔201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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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淮北市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职责分工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1〕28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建设领域监督,规范工程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部门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推进我市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实行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招标、房屋征收、建设、融资、审计“八分开”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一书二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放验线及规划验收等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准工作。
(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房管局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年度建设项目,并组织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审;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招标工程控制价审查备案;施工许可手续核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行业监管;配合做好竣工验收项目备案、移交工作。
(四)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招标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核发备案;负责招标采购交易过程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对市重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采购等招标采购活动中影响中标结果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五)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批复的可研报告,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负责办理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协调,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备案移交;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竣工决算。
(六)市财政局、市建投集团: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根据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征迁办、重点工程局资金拨付申请,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及金融机构规定,及时支付资金。
(七)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核,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征收实施单位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
(八)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实现净地交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施工环境的保障工作。
(九)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十)市审计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督;负责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决算、结算的审计工作;对社会中介机构审价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协助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工作。
(十二)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协调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的监督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谋划审批程序,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工程项目;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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