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政办〔2015〕1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建设的收官之年。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的《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和《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生态铜陵的实施意见》(铜发〔2014〕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

(一)构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做优做强铜资源循环产业链,铜及铜加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200亿元。延伸完善硫磷资源循环产业链,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硫磷资源循环生态产业链。以提高石灰石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为核心,水泥生产工艺吸纳工业固废累计达到1000万吨;建立健全农业生态循环链,重点发展畜禽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超过85%。

(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电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铜陵经济升级版。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之比达45%。

(三)全面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加快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过程清洁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实现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8—30%,其中现代服务业产值占全部服务业产值达50%。

(四)加快发展循环型农业。发展集约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科技和品牌农业,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五)推进企业节能减排。推进企业间循环利用,协调、推进产业链接关键节点企业、横港企业组团与其他企业链接、耦合。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40%;非煤矿山数量在2011年基础上减少30%,全面完成煤矿企业退出转型。

(六)建设循环经济园区平台。打造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横港扫把沟老工业区生态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铜拆解、汽车拆解“城市矿产”基地,培育壮大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七)推进资源高值化利用技术攻关。联合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重点对制约循环经济深化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科技攻关。

二、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

(八)构建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以城市社区和乡镇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重点,以集散交易市场为平台,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支撑,以加工利用为目的,回收、管理、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九)构建布局合理的物流商贸体系。构建绿色物流体系,外联物流通道畅通,4大物流园区初具规模;铜陵大市场、箱包集散中心、皖中南矿产品交易中心等专业市场和综合商贸城建设全面推进。

(十)建设国内外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建铜资源国内外大循环体系,制定并完善铜资源控制战略,推进境外找矿和废杂铜进口,再生铜供给能力提升到40%以上;建立硫磷矿产资源国内大循环体系,加快铜化集团走出去步伐,完善硫磷资源国内循环圈。

(十一)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物流企业2—3家,第三方物流企业比重达30%以上。公路、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年均增长8%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年均增长8%以上,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

三、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

(十二)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节能宣传周、节水日、土地日、环境日、“光盘行动”等相关活动,形成简约、节俭的社会风尚。

(十三)推广绿色节能产品。大型商场超市节能产品销售比例超过80%,主城区农贸市场无超薄塑料袋销售;普及应用太阳能路灯。

(十四)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城市居民公交、自行车出行率达到30—35%,加快城市慢行交通专用道和步行交通示范街区建设;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

(十五)实施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40%以上,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价值占采购总价值的60%以上。

四、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化循环化

(十六)建设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累计完成300公里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基本实现市区和县城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城区和中心镇基本建成雨污分流排水体系。

(十七)加强城乡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实施绿化整治增量提质工程,全年城市新增各类园林绿地35万平方米,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长0.2平方米。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力度。

(十八)扩大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城区非化石能源使用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达到77%;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累计建设太阳能光热项目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

(十九)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改造。城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5%,新增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累计总建筑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

五、构建循环共享的生产生活共生体系

(二十)推进工业余热、余压梯级利用。建设覆盖横港扫把沟地区的生产、生活能量梯级利用系统;建设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余热梯级利用体系。

(二十一)推进水泥生产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建立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置体系;建设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二期工程和年处理污泥2万吨工程。

(二十二)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规范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废弃物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建成1座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餐厨废弃物、粪便综合处理厂。

(二十三)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城乡建筑垃圾处理利用系统,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15%以上。

六、加强绿色循环文化建设

(二十四)加强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宣传。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循环经济知识;扩大铜陵循环经济对外宣传。

(二十五)加强循环经济知识普及教育。建设全国一流的循环经济系列教育平台;建设一支星级水平的循环经济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并完善面向学生和市民的循环经济教育长效机制。

(二十六)加强铜文化和创意文化建设。推进旅游业开发、管理、消费绿色化。以铜文化作为铜陵城市发展标识,重点建设彰显铜文化的创意文化。建设铜文化艺术之都。

七、创新循环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十七)建立统计评价和专家评估制度。建立规范化的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循环经济统计评价试点;建立循环经济专家评估制度。

(二十八)完善公众参与和市场运作制度。探索推进循环经济深化发展的公司化路径。建立企业间循环利用促进机制。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意识。

八、探索转型发展模式

(二十九)形成“3、4、2、1”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回收体系和循环共享的生产生活共生体系,建设经开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横港老工业区生态化改造试点园区、开源和产业转移集中区再生产业园区(“城市矿产基地”)、铜陵国家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激励约束机制,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三十)建成一批循环型城区、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全市选择1个行政区、2—3个社区、3—4个机关、4—5所学校和2—3个村镇,建设循环型试点示范单位。

(三十一)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农村地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0%;建立以“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处置”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清运率达100%。全市6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附件:1.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评价指标2015年目标

任务分解表

2.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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