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改革成效
二、“十二五”时期改革新形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第三章重点领域改革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四、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
五、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体制改革
六、深化农村改革
七、完善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机制
八、全面创新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
九、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十、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十一、推进厦门综合配套改革
十二、加快平潭开放开发
十三、构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决策机制
三、创新推进方式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福建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全省重点领域改革的战略意图和工作思路,明确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是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和编制年度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引导和推进全省改革工作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的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改革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省围绕推进福建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序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海域使用和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全省粮食企业改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得到有力落实。农村工作机制有效创新,“六大员”制度进一步完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发展。改革二元户籍制度,统一城乡户口。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稳步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二)基本经济制度日益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省市两级“分级代表、分级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持续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继续提高。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形成了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商品市场迅速发展,形成了多层次、多门类的商品市场体系。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发展,累计实现直接融资1750亿元。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土地、技术、劳动力、信息等要素市场迅速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市场体系日趋完善。
(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公共财政体系初步形成。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三种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0.7%,省级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初步建成。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稳步开展,配置领域拓展到自然性资源、公共性资源、资产性资源、服务性资源等四大类。厦门港、福州港、湄州湾港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港口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五)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率先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覆盖全省人口83%的地区实现“双高普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取得初步成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制度基本建立。
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从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福建跨越发展的要求看,我省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要素市场改革相对滞后,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换,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广度、深度不足,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二五”时期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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