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

河池市企业上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我市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实力,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谋求更大的发展,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增强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后劲,全面实现“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目标,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升产业能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直接融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遵循“规范、合理、可行”的原则和“积极稳妥、政策扶持、合力运筹”的工作方针,按照自治区关于促进我区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及我市实施“五大工程”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推进条件成熟的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尽快与资本市场接轨,鼓励、引导、促成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的要求,到2016年五年内确保我市新增上市公司2家,力争3家。

(二)按照“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培植一批”的工作思路,确保到2016年新增后备上市公司5家,力争6家。通过推进企业上市,进一步优化我市融资环境,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我市资本市场的活跃,保持我市中小企业上市的后劲和活力。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河池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文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覃献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

陈会邦市财政局副局长、市金融办主任

潘振学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韦永山市工信委主任

牙锋市国资委主任

黄祖桥市财政局局长

韦平市商务局局长

韦继武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岳云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李凤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凌锋市科技局局长

吴荣全市工商局局长

王加辉市国税局局长

陶伟市地税局局长

秦义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廖建秋市质监局局长

梁金昌河池银监分局局长

郭勇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陈会邦兼任。

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负责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和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负责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组织全市企业上市业务的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人员变动的,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替补。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开展企业上市培训。组织市内符合产业政策、业绩优良、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进行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知识普及培训。邀请区内有关证券公司到我市举办培训班,开展上市推荐培育期和上市辅导培育期培训,引导企业创造条件争取上市融资。对已列为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的企业,举办重点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

(二)促进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推动规范化运作。推动具有上市潜力但尚未改制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做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做到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

(三)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完善上市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对照企业上市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河池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遴选优秀企业,不断补充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四)出台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扶持和奖励政策。出台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财税、行政收费、土地、房产、金融、环保等方面扶持政策,降低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办理相关手续的收费标准,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优先供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金融支持。设立引导专项资金,适当给予上市企业资金补助鼓励。

(五)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协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其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事项,依法依规予以优先办理。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用地指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一企一策”,结合实际研究解决办法,为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

五、工作要求

企业上市是一项专业性、规范性、竞争性强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有关制度,有效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有序开展、“上档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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