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组织开展2011年“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1〕119号
颁布日期:2011-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组织开展2011年“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征求市委同意,现将《河池市组织开展2011年“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河池市组织开展2011年“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1年起,国务院批准每年5月19日定为“中国旅游日”。为大力宣传首个“中国旅游日”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旅游、支持旅游、热爱旅游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旅游业康健发展,经市委同意,市人民政府定于2011年5月19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举办2011年“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便民惠民、全民参与的“中国旅游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旅游意识,激发全民的旅游热情;进一步发挥旅游在传承中华文明、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身体素质和幸福指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关注、重视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出支持旅游、热爱旅游、参与旅游、建设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原则

坚持全民参与、全民受益、节俭高效的原则。注重调动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人民群众等各方的积极性和愿望,广泛发动、广泛参与中国旅游日的相关活动;注重发挥旅游“寓学于游、寓乐于游、寓健于游”的功能,开展公益惠民和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低碳经营、优质服务,不断丰富旅游产品,满足大众需求;注重激励旅游从业者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开展表彰先进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使“中国旅游日”的意义得到全面诠释,使“中国旅游日”真正成为宣传日、推广日和发展日,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节日。

三、活动主题

游生态河池品民族文化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河池市旅游局

河池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河池学院

五、活动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

“中国旅游日”河池市系列活动于2011年5月17—19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分)会场活动

1.市政府于5月18日下午4:30—5:30在金城江举行2011年“中国旅游日”河池市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

2.市政府于5月19日上午9:00-10:30在宜州市设主会场举行2011年“中国旅游日”河池市主题活动。

3.市政府于5月19日上午10:00-10:30在宜州市白龙公园(会仙山景区)举行河池市纪念徐霞客探游河池373周年纪念活动暨“徐霞客杯”旅游摄影大赛启动仪式。

4.河池旅游网站于5月19日正式运行。

5.“红色河池游”情景导游大赛于5月24日在金城江举行。

6.金城江区于5月19日9:00-12:00在金城江分会场举行“快乐出游、满意而归”主题活动。

7.宜州市于5月19日在宜州分会场举行“三姐故乡踏歌行”系列活动,主要包括宜州市刘三姐故里创国家4A景区暨社会主义新农村马山塘屯开村仪式、纪念“中国游圣”徐霞客游河池暨“徐霞客杯”旅游美文和摄影征集大赛启动仪式、全民健身山地车巡游。

8.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于5月19日9:00-12:00在罗城分会场举行“中国旅游日”主题宣传活动和“涉旅企业座谈会暨旅游服务技能培训班”。

9.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于5月19日全天在环江分会场举行牛角寨瀑布景区实施免费迎客惠民活动。

10.南丹县于5月19日9:00-12:00在南丹分会场举行“绣美南丹——南丹‘秀’文化”主题宣传活动。

11.天峨县于5月19日9:00-12:00在天峨分会场举行天峨十大旅游风景名片征集活动启动仪式。

12.东兰县于5月19日9:00-12:00在东兰分会场举行红色福地,铜鼓之乡,养生天堂”广场宣传活动。

13.巴马瑶族自治县于5月19日9:00-12:00在巴马分会场举行“中国旅游日”广场宣传活动和世界长寿之乡巴马养生大讲堂宣讲活动。

14.凤山县于5月19日9:00-12:00在凤山分会场举行“凤山旅游之歌散文歌曲电视演讲演唱会”主题宣传活动。

15.都安瑶族自治县于5月19日9:00-12:00在都安分会场举行“魅力瑶山,来者都安”主题宣传活动。

16.大化瑶族自治县于5月19日全天在大化分会场举行“中国旅游日”主题宣传活动和庆祝文艺晚会。

六、参加主会场活动人员

(一)新闻发布会参会人员

1.河池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或联系旅游工作的领导。

2.河池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文广局领导。

3.新闻媒体记者:新华社记者1人,中国新闻社记者1人,中国旅游报记者1人,香港大公报记者1人,广西电视台1人,南国早报记者1人,当代广西记者1人,广西新闻网记者1人,广西日报驻河池记者站记者1人,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记者1人,河池日报社记者1人,河池电视台、河池电台记者各1人,河池网记者1人(由市委宣传部负责邀请)。

4.市旅游局、金城江区旅游局全体干部以及市城区旅游企业代表(由金城江区旅游局负责通知)。

(二)2011年“中国旅游日”河池市主题活动、河池市纪念“中国游圣”徐霞客游历河池暨“徐霞客杯”旅游摄影大赛启动仪式。

1.河池市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或联系旅游工作的领导。

2.河池市委宣传部领导、市旅游局领导。

3.宜州市四家班子领导,市文化体育旅游局领导。

4.河池学院1名领导及政法系旅游专业全体学生。

5.新华社记者1人,中新社记者1人,中国旅游报记者1人,香港文汇报记者1人,广西电视台1人,南国早报记者1人,广西日报驻河池记者站记者1人,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记者1人,河池日报社记者1人,河池电视台和河池电台记者各1人,河池网记者1人(由市委宣传部负责邀请)。

6.市歌舞团演职人员26人参加演出。

7.其他参加人员由宜州市负责通知。

七、主会场会务工作

(一)河池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发布会和主会场活动新闻媒体的邀请工作,并指导新闻发布会筹备工作。

(二)河池市旅游局负责制定2011年“中国旅游日”河池市系列活动具体方案、新闻发布会会场布置等有关工作,以及各个活动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河池市接待办负责区内外新闻媒体记者在城区活动期间的食宿接待。

(四)宜州市政府负责做好宜州活动会场布置、文艺演出、群众组织、安全保卫等工作;并负责河池市参加主题活动的领导、新闻媒体记者、演职人员及工作人员等食宿接待安排。

(五)河池市文广局负责抽调以下人员参加主会场活动:市电视台龙飞;河池市群众艺术馆杨忠;革命纪念馆黄春晓;河池学院声乐演员陈庆思、韦素娟;金城江区文化馆蓝耀英。并负责主题活动文艺节目排练、主持词撰写及演出组织等相关工作。

(六)河池日报社、河池电视台、河池电台要开辟“中国旅游日”河池主题活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市、县两级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

八、活动组织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深入领会设立“中国旅游日”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谋划,统筹协调,广泛发动,广泛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工作方案,认真筹办“中国旅游日”相关活动。活动形式要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丰富多彩,并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宣传口号。此项工作将纳入今年全市旅游工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协会、企业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推动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采取优惠打折等措施;推动各类博物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公园免费或优惠向广大群众开放;鼓励企业针对贫困学生、残疾人、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推出捐助、免费或优惠等公益性旅游产品。各有关协会要倡导和鼓励会员单位为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提供便民、利民和惠民的措施。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把为游客提供优质、优惠服务视为提升企业品质、宣传企业形象的有利机会,通过发放旅游券、优惠券等措施惠及贫困学生、残疾人、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军人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发动和协调通讯、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设立“中国旅游日”的意义和目的,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报道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报道旅游城市及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等企业公益惠民举措。市、县两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宣传专栏,连续、深度报道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种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取得效果,积极推进“中国旅游日”宣传向城市、乡村、社区、家庭延伸,让“中国旅游日”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节日。

(四)活动结束,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5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旅游局。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旅游局联系。联系人:吴启伟13737987277、2286606;石重媚13877880044、2286665。传真:22898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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