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协办第二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协办第二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协办第二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来宾市协办第二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集中展示全区园林园艺水平,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带动园林规划、园林设计、园林建筑、苗木花卉和物业管理等产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我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园林园艺博览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33号)精神,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我区14个设区市轮流举办园林园艺博览会,每年的10月份举办一届,会期15~20天。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二届园博会)将于2012年10月在桂林市举办。为做好我市参加第二届广西园博会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自然与人文、传统与现代、生态与城市相融相存的原则,充分展示我市园林园艺事业发展水平,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创新园林园艺建设理念,加强与园林园艺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园林园艺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塑造绿色生态文明新来宾形象。

二、办会主体

主办:来宾市人民政府。

承办: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文新局、市广电局、来宾日报社、兴宾区人民政府、武宣县人民政府、象州县人民政府、忻城县人民政府、金秀县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2年10月(具体时间以自治区住建厅通知为准)。

(二)会议地点: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园博园。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参展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来宾市参加第二届园博会组委会,统一组织领导来宾市协办第二届园博会的各项工作。

主任:陈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黄旭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柱伟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卓英龙市发改委副主任

韦彦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江萍市文新局副局长

韦宇市旅游局副局长

黄振雄市广电局副局长

唐平来宾日报社副社长

韦洪晖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方革武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谭强象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真石忻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日红金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蒙贵禄合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韦伦来华投资区管委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二届园博会筹备、展园建设、展品展览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朱柱伟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第二届园博会相关工作。

五、工作分工和要求

(一)展园方案设计及各项前期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012年1月15日前将设计方案报组委会审核,2012年1月30日前将设计方案报自治区住建厅审批,2012年2月底完成展园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紧紧围绕第二届园博会主题,充分展现我市民族文化底蕴和园林园艺特色。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门配合做好前期工作。

(二)展园建设:由市市政管理局在2012年3月5日前确定展园施工单位,3月10日前进场施工,8月2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施工期间,市市政管理局派专人到现场做好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指导施工工作。

(三)试运行:8月20日至9月20日为展园试运行阶段。

(四)参展:各县(市、区)、市市政管理局、市文新局、市旅游局组织园林园艺、文化、旅游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参展,每个参展单位提交一件以上作品,参加组委会统一安排的园事、花事活动。

(五)经费保障:来宾展园的建设经费由市市政管理局编制经费预算,送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安排。各参展单位的参展经费由参展单位自筹。

(六)媒体宣传:市广电局、来宾日报社等单位要集中力量,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对第二届园博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本届园博会筹备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加强协作,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我市参加第二届园博会的各项筹备和参展工作,力争以一流的规划设计、一流的布展、一流的展品、一流的组织运作、一流的管理服务,高水平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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