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子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陈子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南府干〔2014〕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陈子剑同志为南宁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

任覃思源同志为南宁市粮食局副局长;

任覃善开同志为南宁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任曾祥彩同志为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李靖华同志(女)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韦敏宏同志为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免去其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

免去李永耀同志的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伟进同志的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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