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府办函〔201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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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府办函〔2016〕2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4号)文件精神,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处置体系、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社会治理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推进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做好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公共安全风险建设,为全市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一、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体系建设,健全制度规范,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处理流程,切实提高值班值守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值班值守组织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设施建设,改善值班条件,确保应急值守工作需要。
(二)强化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体系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和网络化、无纸化办公,实现文件、信息的网上交换与资源共享。健全应急信息报送体系,强化社会面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完善多渠道应急信息收集汇总机制,拓宽获取渠道,解决应急信息审批程序繁琐、渠道不畅等突出问题。
(三)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基层政府的指导力度,强化应急信息综合研判,严格执行应急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送考评通报制度,推进相关责任单位应急信息报送的年度量化评分考核。
(四)切实做好节假日、敏感时期、重要会议活动和应急处置期间等重点时段值班工作,充实值班力量,加大抽查力度,强化重要敏感时段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
(五)健全应急信息事发、事中、事后跟踪机制,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切实抓好省政府领导针对突发事件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二、加快推进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六)全面推进全市应急平台体系项目建设,完成市级政府实体应急平台、市级政府有关部门节点、县级政府应急平台、以及乡(镇)、社区终端支点的建设;指导推进县(区)级政府实体应急平台建设的实施。
(七)开展应急平台系统功能应用培训,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平台基本技能。
三、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
(八)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推进应急预案电子化、简明化、实用化,促进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规范化。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九)全面推进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重点民族村寨为重点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筑牢应急管理基层第一道防线。
(十)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工作,推动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调研,逐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管理、物资储备管理、救援队伍管理数据库。
(十二)做好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结评估,推进总结评估成果在应急管理常态与非常态工作中的应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水平。
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防范工作
(十三)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个突破、专个治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系统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以及可能诱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登记、分析评估、整改治理、统一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实现“一隐患一方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效解决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的“最先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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